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da_21550@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與廠商合意依原契約單價、條件、及上一年度曾經辦理契約變更之單價項目及契約條文增購,履約期限屆滿後辦理續約。1次得續約12個月,可續約2次。本案擴充金額40萬元,以應不足,後續續約擴充金額總計為280萬元,列述如下,該年度擴充金額機關得視經費籌措情形一次或分次投入:1、114年度擴充,契約金額為40萬。2、115年度、116年度續約,契約金額為120萬。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04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2/2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F206040水器材料零售業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F113020電器批發業
F213010電器零售業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保固保證金額度
: 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其他:設計科承辦人
: 抽管科 吳安順 電話(02)2595-6182
其他:領標期限
: 自114 年 1 月 22 日起至 114 年 2 月 06 日
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 114 年 2 月 3 日
其他: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 114 年 2 月 3 日
其他: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本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其他: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01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7樓)、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1.本次開標依 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2.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 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3.為配合本府電子化政策,本採購契約副本採用本府電子文件服務平台(MYDOC)製作電子契約,請投標廠商務必配合辦理。(操作流程詳招標文件廠商操作手冊)
4.餘請詳閱本案財物採購契約、投標須知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依限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逾限者不予受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