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總計為81萬元,列述如下:
(a)114年度若因天災、維修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原預算無法維持本年度設備定期維護保養及檢修執行時,則由本案擴充金額20萬元,以應不足。
(b)115年度擴充契約價金上限為51萬元。
(C)115、116年度未續約展延3個月,擴充契約價金上限為1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04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E601010電器承裝業】或【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E60601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設計科承辦人
:抽水站管理科 莊哲銘 電話(02)25956182
其他: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契約上限金額為250,400元整。
其他:領標期限
:114/1/15—114/1/20/17:00
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4年1月16日
其他: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本次公告修正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應重新領標。
*本次開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