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da_10905@gov.taipei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金額及內容如下:
1.114年度續約:以原契約單價、條件續約12個月,續約之契約價金A項為3,400,000元、B項為3,100,000元。
2.115年度續約:以原契約單價、條件續約12個月,續約之契約價金A項3,400,000元、B項為3,100,000元。
3.116年度展延,以原契約單價、條件展延原契約3個月,展延之契約價金A項為400,000 元、B項為4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04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預防廠商於機具保養時造成損壞支付本機關之金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設計科承辦人
:抽水站管理科 蔡鎧丞 電話(02)25956630
其他: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
:
本案A、B二項均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案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1.廢五金,單價:2元/公斤,預估數量:1,000公斤,複價:2,000元。
2.散熱水箱總成,單價:600元/只,預估數量:10只,複價:6,000元。
3.啟動馬達,單價:500元/只,預估數量:10只,複價:5,000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13,000元,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其他:公告底價金額
:
A項-113年度抽水機引擎及發電機等設備維護保養案(第三分區),底價金額為新台幣2,850,000元。
B項-113年度抽水機引擎及發電機等設備維護保養案(第四、五分區),底價金額為新台幣2,565,000元。
其他: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
1.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A項: 3,000,000元、B項:2,700,000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辦理維護、檢修會勘,通知廠商履約,通知文件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維護、檢修之履約期限以各次維護、檢修會勘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其他:複數決標、施工區域及預算金額說明
:
本採購案分為A、B共2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13年度抽水機引擎及發電機等設備維護保養案(第三分區),預算金額為新台幣3,000,000元。
B項-113年度抽水機引擎及發電機等設備維護保養案(第四、五分區),預算金額為新台幣2,700,000元。
其他:領標期限
:113/3/4—113/3/28/17:00
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3年3月18日
其他: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本次更正公告刪除「詳細價目表」及「招標公告」所列「廢機油,單價:2元/公升,預估數量:40,000公升,複價:80,000元。」項目,賣總價為更正為13,000元。廠商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B項-113年度抽水機引擎及發電機等設備維護保養案(第四、五分區)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70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