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da_21550@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於契約期滿後,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增購權利,廠商如有意續約應於當年12月1日前以書面提出申請(逾期如無特殊原因視同放棄),機關依廠商履約成效及時程管控情形、履約品質、履約配合情形、人員管理審核合格,並經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後,依原契約條款、原契約單價辦理續約,擴充期間至114年10月31日止,擴充上限新臺幣48萬9,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S304(南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設計科承辦人
: 秘書室 袁儷真 電話(02)2720-8889#8162
其他:領標期限
: 自即日起至 113 年 2 月 19 日
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 113 年 2 月 15 日
其他: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 113 年 2 月 15 日
其他: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本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其他: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01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7樓)、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