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7002030202504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水利建造物檢修改善及災後復原預約維護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久勝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000,000
原始預算
$ 36,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25.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pan@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共計新台幣1億2,240萬元〔114年(3,600萬元+1,800萬元)+115年(3,600萬元+1,800萬元)+116年(1,44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重複性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1/16 14: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80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9.11.7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4/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101011綜合營造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其他: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工程科 呂桂婷 電話(02)27208889轉2658
其他: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 :本工程水利建造物A、B、C、D共4項均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回收剩餘價值」,單價:575.00元/M3,預估數量:50.00M3,複價:28,750.00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28,75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其他:複數決標、施工區域及預算金額說明 :本採購案分為A、B、C、D共4項,投標廠商應於各品項之投標書內聲明所要得標之品項順序,並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1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剩餘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本機關擇各品項評選序位最低之廠商為決標對象,如同一廠商有2品項以上均得為決標對象時,以該廠商投標書聲明順序決標(詳投標書)。未聲明或填寫品項優先順序重複時,由本機關擇任1品項辦理決標。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13年度東區水利建造物檢修改善及災後復原(基隆河左岸高速公路內湖橋上游段,含四分溪及大坑溪)預約維護工程」,預算金額新台幣9,000,000元。 B項-「113年度西區水利建造物檢修改善及災後復原(基隆河左岸高速公路內湖橋至洲美大橋段)預約維護工程」,預算金額新台幣9,000,000元。 C項-「113年度南區水利建造物檢修改善及災後復原(新店溪永福橋至萬板大橋段)預約維護工程」,預算金額新台幣9,000,000元。 D項-「113年度北區水利建造物檢修改善及災後復原(雙溪右岸至關渡水岸公園段)預約維護工程」,預算金額新台幣9,000,000元。
其他:物價指數調整 :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調整
其他: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其他: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 1.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9,000,000元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4.逾期違約金,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按逾各次通知施作應完成期限日(時)數,每日(時)依一定金額或該次通知履約內容之價金總額之一定比例,計算逾期違約金。
其他:押標金額度說明 :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每1項之押標金為45萬元整,如報價4項,應繳納押標金為180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其他:領標期限 :112/12/29—113/1/15/17:00
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3年1月3日
其他: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3年1月10日
其他: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D項-「113年度北區水利建造物檢修改善及災後復原(雙溪右岸至關渡水岸公園段)預約維護工程」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9,00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pan@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共計新台幣1億2,240萬元〔114年(3,600萬元+1,800萬元)+115年(3,600萬元+1,800萬元)+116年(1,44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重複性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1/16 14: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80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9.11.7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4/1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水泥及其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101011綜合營造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其他: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工程科 呂桂婷 電話(02)27208889轉2658
其他: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
:本工程水利建造物A、B、C、D共4項均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回收剩餘價值」,單價:575.00元/M3,預估數量:50.00M3,複價:28,750.00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28,75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其他:複數決標、施工區域及預算金額說明
:本採購案分為A、B、C、D共4項,投標廠商應於各品項之投標書內聲明所要得標之品項順序,並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1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剩餘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本機關擇各品項評選序位最低之廠商為決標對象,如同一廠商有2品項以上均得為決標對象時,以該廠商投標書聲明順序決標(詳投標書)。未聲明或填寫品項優先順序重複時,由本機關擇任1品項辦理決標。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13年度東區水利建造物檢修改善及災後復原(基隆河左岸高速公路內湖橋上游段,含四分溪及大坑溪)預約維護工程」,預算金額新台幣9,000,000元。 B項-「113年度西區水利建造物檢修改善及災後復原(基隆河左岸高速公路內湖橋至洲美大橋段)預約維護工程」,預算金額新台幣9,000,000元。 C項-「113年度南區水利建造物檢修改善及災後復原(新店溪永福橋至萬板大橋段)預約維護工程」,預算金額新台幣9,000,000元。 D項-「113年度北區水利建造物檢修改善及災後復原(雙溪右岸至關渡水岸公園段)預約維護工程」,預算金額新台幣9,000,000元。
其他:物價指數調整
: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調整
其他: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其他: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 1.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9,000,000元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4.逾期違約金,除契約另有約定者外,按逾各次通知施作應完成期限日(時)數,每日(時)依一定金額或該次通知履約內容之價金總額之一定比例,計算逾期違約金。
其他:押標金額度說明
: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每1項之押標金為45萬元整,如報價4項,應繳納押標金為180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其他:領標期限
:112/12/29—113/1/15/17:00
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3年1月3日
其他: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3年1月10日
其他: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D項-「113年度北區水利建造物檢修改善及災後復原(雙溪右岸至關渡水岸公園段)預約維護工程」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9,00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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