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24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河面漂流物委託撈除服務(A淡水河河域、B基隆河河域)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4,100,000
原始預算
$ 12,000,000
底價金額
$ 4,1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斯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19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鄭斯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19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hsuan@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辦理後續擴充之預算金額A項、B項各為4,700萬元,合計增購金額為9,400萬元,預估辦理分項內容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8 17:00
開標時間 112/12/29 10: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9.11.7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2/29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得標廠商不履行簽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係為約束廠商,避免履約階段發生 契約第11條第3款所列情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或廢棄物 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其他: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管理科 陳 薇 電話(02)27208889轉8184
其他: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 A項-113年度河面漂流物委託撈除服務(A淡水河河域)。 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600萬元。 B項-113年度河面漂流物委託撈除服務(B基隆河河域)。 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600萬元。 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A項、B項履約期間自決標翌日起或機關指定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執行上限金額用罄或續約展延期滿,或新契約決標後第15日止,以先屆者為準。
其他:後續擴充說明 : (1)113、114、115年度災後緊急清理河面,擴充契約價金A項、B項各為1,000萬元。 (2)114、115年經申請審核通過,以原契約單價、條件續約12個月,擴充契約價金A項、B項各為750萬元。 (3)114、115年度雙方如未續約或已續約1年,因新約尚未決標或其他原因,延長委託期至多3個月,擴充契約價金A項、B項各為200萬元。
其他:複數決標說明 : 本採購案分為A項淡水河河域、B項基隆河河域等2項標的,以序位第1廠商優先選擇議價A項或B項,剩餘項目由後續序位廠商依序議價。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另一項目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其他:押標金額度說明 : 每1項押標金各為新臺幣30萬元整,如報價2項,應繳納押標金為新臺幣60萬元整。
其他: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其他:決標方式 :與評選優勝廠商議價
其他:領標期限 :112/12/4—112/12/28/17:00
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2年12月11日
其他: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2年12月21日
其他: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3年度河面漂流物委託撈除服務(B基隆河河域)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6,00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鄭斯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19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鄭斯軒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19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hsuan@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辦理後續擴充之預算金額A項、B項各為4,700萬元,合計增購金額為9,400萬元,預估辦理分項內容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8 17:00
開標時間
112/12/29 10: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9.11.7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2/29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得標廠商不履行簽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係為約束廠商,避免履約階段發生 契約第11條第3款所列情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件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或廢棄物 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其他: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管理科 陳 薇 電話(02)27208889轉8184
其他: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 A項-113年度河面漂流物委託撈除服務(A淡水河河域)。 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600萬元。 B項-113年度河面漂流物委託撈除服務(B基隆河河域)。 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600萬元。 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A項、B項履約期間自決標翌日起或機關指定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執行上限金額用罄或續約展延期滿,或新契約決標後第15日止,以先屆者為準。
其他:後續擴充說明
: (1)113、114、115年度災後緊急清理河面,擴充契約價金A項、B項各為1,000萬元。 (2)114、115年經申請審核通過,以原契約單價、條件續約12個月,擴充契約價金A項、B項各為750萬元。 (3)114、115年度雙方如未續約或已續約1年,因新約尚未決標或其他原因,延長委託期至多3個月,擴充契約價金A項、B項各為200萬元。
其他:複數決標說明
: 本採購案分為A項淡水河河域、B項基隆河河域等2項標的,以序位第1廠商優先選擇議價A項或B項,剩餘項目由後續序位廠商依序議價。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另一項目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其他:押標金額度說明
: 每1項押標金各為新臺幣30萬元整,如報價2項,應繳納押標金為新臺幣60萬元整。
其他: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其他:決標方式
其他:領標期限
:112/12/4—112/12/28/17:00
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2年12月11日
其他: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2年12月21日
其他: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3年度河面漂流物委託撈除服務(B基隆河河域)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6,00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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