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da_htien@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辦理後續擴充之預算金額為A項1,520萬元、B項1,360萬元、C項2,34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10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或其他環境衛生及汙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負責人或所聘僱員工(具勞保投保證明)需具有政府單位開辦之相關樹木修剪教育訓練考試合格證明,且為有效效期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
負責人或所聘僱員工(具勞保投保證明)需具有政府單位開辦之相關樹木修剪教育訓練考試合格證明,且為有效效期內。
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管理科 范藝齡 電話(02)27208889轉8184
公告底價金額
A項--112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北一):金額595萬元。
複數決標及預算金額說明
本採購案分為A、B、C、共3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得標二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本次招標僅為A項。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12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北一),預算金額700萬元
B項(已決標)-112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北二),預算金額650萬元
C項(已決標)-112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南區),預算金額1,200萬元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契約上限金額及後續擴充說明
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通知期間及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112年度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A項(北一)700萬元、B項(北二)650萬元、C項 (南區)1,200萬元。
2.履約期限自決標翌日或機關指定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預估辦理後續擴充之預算金額為A項1,520萬元、B項1,360萬元、C項2,340萬元,預估辦理內容如下:
(1)112年因風災或其他災害過後,需立即清除殘枝落葉或沖洗地面淤泥等新增工作,各標(A項、B項、C項)得依原契約單價、條件擴充契約價金150萬元。
(2)113年以原契約單價、條件續約12個月,擴充執行契約價金為A項960萬元、B項860萬元、C項1,640萬元。
(3)113年因風災或其他災害過後,需立即清除殘枝落葉或沖洗地面淤泥等新增工作,各標(A項、B項、C項)得依原契約單價、條件擴充契約價金150萬元。
(4)113年如未續約或已續約1年,機關於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則以原契約單價、條件延長委託期至多3個月,擴充契約價金分別為A項260萬元、B項200萬元、C項400萬元。
領標期限
112/2/23—112/3/9/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2年3月1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12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北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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