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94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洲美、關渡等九座抽水站委外維護及操作暨基隆河及淡水河抽水站設備更新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宇晟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900,000
原始預算
$ 21,956,000
底價金額
$ 21,9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與評選優勝廠商議價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pan@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1年度洲美、關渡地區等九座抽水站委外維護及操作案預算金額為5354萬元,其內容如下: (1)112年度、113年度以原契約單價、條件續約1年,擴充契約價金各2382萬元 (2)如未續約或已續約1年,機關得延長3個月,擴充契約價金590萬元 2.111年度基隆河及淡水河抽水站設備更新案後續擴充之預算金額為930萬元,內容如下: (1)112年度、113年度以原契約單價、條件續約1年,擴充契約價金各410萬元 (2)如未續約或已續約1年,機關得延長3個月,擴充契約價金11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9 14: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1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抽水站管理二科 周尚岳 電話(02)29375174
標的名稱及預算金額說明 本案2項採合併招標,於決標後分別訂約,各項名稱及預算金額如下: (一)111年度洲美、關渡地區等九座抽水站委外維護及操作;預算金額:17,856,000。 (二)111年度基隆河及淡水河抽水站設備更新案;預算金額:4,100,000。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11年度基隆河及淡水河抽水站設備更新案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410萬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領標期限 111/3/4—111/3/28/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1年3月10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1年3月21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7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pan@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11年度洲美、關渡地區等九座抽水站委外維護及操作案預算金額為5354萬元,其內容如下: (1)112年度、113年度以原契約單價、條件續約1年,擴充契約價金各2382萬元 (2)如未續約或已續約1年,機關得延長3個月,擴充契約價金590萬元 2.111年度基隆河及淡水河抽水站設備更新案後續擴充之預算金額為930萬元,內容如下: (1)112年度、113年度以原契約單價、條件續約1年,擴充契約價金各410萬元 (2)如未續約或已續約1年,機關得延長3個月,擴充契約價金11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9 14: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1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抽水站管理二科 周尚岳 電話(02)29375174
標的名稱及預算金額說明
本案2項採合併招標,於決標後分別訂約,各項名稱及預算金額如下: (一)111年度洲美、關渡地區等九座抽水站委外維護及操作;預算金額:17,856,000。 (二)111年度基隆河及淡水河抽水站設備更新案;預算金額:4,100,000。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111年度基隆河及淡水河抽水站設備更新案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410萬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領標期限
111/3/4—111/3/28/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1年3月10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1年3月21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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