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7002030203305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雨水下水道預約維護工程(大安、中正區)及緊急搶修預約維護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88,771,890
原始預算
$ 88,772,513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pan@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延長履約期限至113年5月31日止,各分項後續擴充金額如下: 1.A項:(大安、中正區),後續擴充金額4,044萬為上限。 2.B項:(緊急搶修南區),後續擴充金額2,813萬為上限。 3.C項:(緊急搶修北區),後續擴充金額2,813萬為上限。 4.D項:(緊急搶修東區),後續擴充金額1,405萬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重複性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8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9 14: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1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42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9.11.7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3/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限日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A項為-E1010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B、C、D項為-E101011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雨水下水道工程科 張逸塵 電話(02)27208889轉8212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 本工程各項均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瀝青混凝土刨除料變賣」,單價:575元/M3,預估數量:40M3,複價:23,000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 23,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物價指數調整 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調整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施工區域及預算金額說明說明 1.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 A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預約維護工程(大安、中正區),預算金額32,443,235元。 B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緊急搶修預約維護工程(南區),預算金額23,139,623元。 C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緊急搶修預約維護工程(北區),預算金額23,139,623元。 D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緊急搶修預約維護工程(東區),預算金額10,050,032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廠商具備機械及人力需可同時執行3張通報單之履約能力,並依機關通報單上訂定之開工日進場施工,如無法確實履約,依契約第18條規定辦理。
複數決標說明 本採購案分為A、B、C、D共4項, A項資格為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每一廠商除可得A項外,並可於B、C、D項中再標得1項,並於投標書內聲明所要得標之品項數量如未聲明或聲明錯誤者限得標一品項;B、C、D項之廠商資格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僅能得標B、C、D項中之其中1項,廠商應於各品項之投標書內聲明所要得標之品項順序,並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1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B、C、D項同一廠商如標得1項後,剩餘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本機關擇各品項評選序位最低之廠商為決標對象,如同一廠商有2品項以上均得為決標對象時,以該廠商投標書聲明順序決標(詳投標書)。未聲明或填寫品項優先順序重複時,由本機關擇任1品項辦理決標。
押標金額度說明 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A項之押標金為162萬元整,B項之押標金為115萬元整,C項之押標金為115萬元整,D項之押標金為50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領標期限 111/1/5—111/1/18/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1年1月10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1年1月13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預約維護工程(大安、中正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2,443,235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緊急搶修預約維護工程(南區)
預算金額_3 23,139,623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C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緊急搶修預約維護工程(北區)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D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緊急搶修預約維護工程(東區)
預算金額_4 10,050,032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潘百合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pan@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延長履約期限至113年5月31日止,各分項後續擴充金額如下: 1.A項:(大安、中正區),後續擴充金額4,044萬為上限。 2.B項:(緊急搶修南區),後續擴充金額2,813萬為上限。 3.C項:(緊急搶修北區),後續擴充金額2,813萬為上限。 4.D項:(緊急搶修東區),後續擴充金額1,405萬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重複性採購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8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9 14: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1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42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9.11.7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3/1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限日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A項為-E1010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B、C、D項為-E101011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雨水下水道工程科 張逸塵 電話(02)27208889轉8212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
本工程各項均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瀝青混凝土刨除料變賣」,單價:575元/M3,預估數量:40M3,複價:23,000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 23,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物價指數調整
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調整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施工區域及預算金額說明說明
1.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 A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預約維護工程(大安、中正區),預算金額32,443,235元。 B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緊急搶修預約維護工程(南區),預算金額23,139,623元。 C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緊急搶修預約維護工程(北區),預算金額23,139,623元。 D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緊急搶修預約維護工程(東區),預算金額10,050,032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廠商具備機械及人力需可同時執行3張通報單之履約能力,並依機關通報單上訂定之開工日進場施工,如無法確實履約,依契約第18條規定辦理。
複數決標說明
本採購案分為A、B、C、D共4項, A項資格為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每一廠商除可得A項外,並可於B、C、D項中再標得1項,並於投標書內聲明所要得標之品項數量如未聲明或聲明錯誤者限得標一品項;B、C、D項之廠商資格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僅能得標B、C、D項中之其中1項,廠商應於各品項之投標書內聲明所要得標之品項順序,並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1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B、C、D項同一廠商如標得1項後,剩餘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本機關擇各品項評選序位最低之廠商為決標對象,如同一廠商有2品項以上均得為決標對象時,以該廠商投標書聲明順序決標(詳投標書)。未聲明或填寫品項優先順序重複時,由本機關擇任1品項辦理決標。
押標金額度說明
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A項之押標金為162萬元整,B項之押標金為115萬元整,C項之押標金為115萬元整,D項之押標金為50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領標期限
111/1/5—111/1/18/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1年1月10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11年1月13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預約維護工程(大安、中正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32,443,235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緊急搶修預約維護工程(南區)
預算金額_3
23,139,623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C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緊急搶修預約維護工程(北區)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D項-111年度雨水下水道緊急搶修預約維護工程(東區)
預算金額_4
10,050,032元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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