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7002030203104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河濱公園路面暨災後復原預約維護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43,130,243
原始預算
$ 44,778,10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6.3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宏田
聯絡電話 (02)27258197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林宏田
聯絡電話 (02)27258197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htien@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112年度廠商A、B、C三項各擴充契約價金14,926,035元,合計44,778,105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29 17:00
開標時間 110/12/30 14: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1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2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9.11.7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3/0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 河川管理科 張維洋 電話(02)27208889轉8185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 :
物價指數調整 :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調整
投標及開標方式 :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
複數決標、施工區域及預算金額說明 :
押標金額度說明 :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每1項之押標金為74萬元整,如報價3項,應繳納押標金為222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領標期限 :110/12/6—110/12/29/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0年12月20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 110年12月23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3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1年度河濱公園路面(南區)暨災後復原(景美溪北新橋至新店溪永福橋段)預約維護工程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4,926,035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宏田
聯絡電話
(02)27258197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林宏田
聯絡電話
(02)27258197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htien@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112年度廠商A、B、C三項各擴充契約價金14,926,035元,合計44,778,105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29 17:00
開標時間
110/12/30 14: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10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2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79.11.7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3/0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 河川管理科 張維洋 電話(02)27208889轉8185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
:
物價指數調整
: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調整
投標及開標方式
: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
複數決標、施工區域及預算金額說明
:
押標金額度說明
: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每1項之押標金為74萬元整,如報價3項,應繳納押標金為222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領標期限
:110/12/6—110/12/29/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0年12月20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 110年12月23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3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1年度河濱公園路面(南區)暨災後復原(景美溪北新橋至新店溪永福橋段)預約維護工程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4,926,035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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