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da_ywm@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與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估施工期間為110年12月至111年6月,辦理後續擴充之預算金額合計為新臺幣14,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10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2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0/0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204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履約期限
本工程訂有分段履約期限,於分段竣工後使用或移交,各階段履約期限為:
1.延平河濱公園草花工程:自機關通知日起開工起算工期,種植草花及植栽分隔板設置等工作應於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竣,並於部分驗收合格後次日起算保活期75日曆天。
2.成美左岸河濱公園草花工程:自機關通知日起開工起算工期,所有工作應於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竣,並於部分驗收合格後次日起算保活期60日曆天。
3.大溝溪生態治水園區草花工程:自機關通知日起開工起算工期,所有工作應於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竣,並於部分驗收合格後次日起算保活期75日曆天。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A101011)種苗業】或【(A101050)花卉栽培業】或【(A102080)園藝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負責人或所聘僱員工(須出具勞、健保投保證明),具有「園藝技師或園藝丙級技術士或造園景觀丙級(含以上)技術士證照」。
設計科承辦人
河管科 陳慈華 電話(02)27208889轉8184
領標期限
110/7/22—110/8/4/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10年7月26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臺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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