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28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淡水河沿線抽水機引擎及發電機等設備維護保養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66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2,000,000
決標折數
83.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7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姚文美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72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姚文美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72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ywm@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增購,履約期限屆滿後續約,1次得續約1年,可續約2次。 2.預估辦理後續擴充之預算金額為分為A、B項,內容如下: (1)109年度以原契約單價、條件續約12個月,擴充契約價金A項260萬、B項為240萬元。 (2)110年度擴充方式同109年度。 (3)109、110年度雙方如未續約或已續約12個月,而機關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則以原契約單價、條件延長委託期至多3個月,擴充契約價金A項為30萬、B項為3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工務科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26 17:00
開標時間 108/03/27 10:00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西北區)本處工務科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抽水站管理二科 蔡鎧丞 電話(02) 25956630
公告底價金額 A項底價為:新臺幣2,000,000元;B項底價為:新臺幣1,850,000元。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通知期間及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A項:230萬元、B項:210萬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複數決標說明 本採購案分為A、B共2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08年度雙溪、磺溪、磺港溪及社子島地區沿線抽水機引擎及發電機等設備維護保養案,預算金額230萬元。 B項-108年度淡水河、新店溪及景美溪沿線抽水機引擎及發電機等設備維護保養案,預算金額210萬元。
領標期限 108/2/27—108/3/26/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8年3月6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08年3月25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項-108年度雙溪、磺溪、磺港溪及社子島地區沿線抽水機引擎及發電機等設備維護保養案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3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項-108年度淡水河、新店溪及景美溪沿線抽水機引擎及發電機等設備維護保養案
截標時間 108/03/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7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姚文美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72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姚文美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72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ywm@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增購,履約期限屆滿後續約,1次得續約1年,可續約2次。 2.預估辦理後續擴充之預算金額為分為A、B項,內容如下: (1)109年度以原契約單價、條件續約12個月,擴充契約價金A項260萬、B項為240萬元。 (2)110年度擴充方式同109年度。 (3)109、110年度雙方如未續約或已續約12個月,而機關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則以原契約單價、條件延長委託期至多3個月,擴充契約價金A項為30萬、B項為3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工務科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26 17:00
開標時間
108/03/27 10:00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西北區)本處工務科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機械安裝業(E604010)】或【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抽水站管理二科 蔡鎧丞 電話(02) 25956630
公告底價金額
A項底價為:新臺幣2,000,000元;B項底價為:新臺幣1,850,000元。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本採購案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機關通知期間及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規定如下: 1.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A項:230萬元、B項:210萬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複數決標說明
本採購案分為A、B共2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08年度雙溪、磺溪、磺港溪及社子島地區沿線抽水機引擎及發電機等設備維護保養案,預算金額230萬元。 B項-108年度淡水河、新店溪及景美溪沿線抽水機引擎及發電機等設備維護保養案,預算金額210萬元。
領標期限
108/2/27—108/3/26/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8年3月6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08年3月25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項-108年度雙溪、磺溪、磺港溪及社子島地區沿線抽水機引擎及發電機等設備維護保養案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3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項-108年度淡水河、新店溪及景美溪沿線抽水機引擎及發電機等設備維護保養案
截標時間
108/03/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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