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da_10905@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如因業務之需求,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延長委託期至109年3月31日止,期間至多3個月,另各分項後續擴充金額如下:
A項-南港、內湖區,後續擴充金額4,000,000元為上限。
B項-文山、萬華區,後續擴充金額4,000,000元為上限。
C項-北投區,後續擴充金額4,000,000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工務科
開標地點
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本府S310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86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2/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設計科承辦人
雨水下水道工程科 張逸塵 電話(02)27208889轉8212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
A項-(南港、內湖區)、B項-(文山、萬華區)、C項-(北投區)均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回收剩餘價值」,單價:575元/M3,預估數量:50.00M3,複價:28,750.00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28,750.0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公告底價金額
A項-南港、內湖區:13,400,000元;B項-文山、萬華區:11,500,000元;C項-北投區:11,500,000元。
物價指數調整
依「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物價指數調整計算規定」調整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A項-南港、內湖區,預算金額13,726,660元、B項-文山、萬華區,預算金額11,939,280元、C項-北投區,預算金額11,939,280元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廠商具備機械及人力需可同時執行3張通報單之履約能力,並依機關通報單上訂定之開工日進場施工,如無法確實履約,依契約第18條規定辦理。
複數決標說明
本採購案分為A、B、C共3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08年度雨水下水道預約維護工程(南港、內湖區),預算金額13,726,660元。
B項-108年度雨水下水道預約維護工程(文山、萬華區),預算金額11,939,280元。
C項-108年度雨水下水道預約維護工程(北投區),預算金額11,939,280元。
押標金額度說明
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每項之押標金為A項68萬元整;B項59萬元整;C項59萬元整,如報價3項,應繳納押標金為186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領標期限
107/12/7—107/12/17/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7年12月10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