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da_cyh10215@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預估辦理後續擴充之預算金額合計為1億2,960萬元,預估辦理內容如下:(詳如附加說明)
(1)109、110年擴充執行契約價金每年各分別為A項(北區)為1,500萬元、B項(東左)為1,380萬、C項(南區)為1,840萬元、D項(東右)為1,000萬元。
(2)109、110年度雙方如未續約或已續約1~2年,而機關因其他原因,延長委託期至多3個月,擴充契約價金A項(北區)為400萬元、B項(東左)為400萬元、C項(南區)為440萬元、D項(東右)為28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工務科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3樓南區本府S310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10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4/1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台北郵政第49-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庭園、景觀專業營造業(E103091)
三、其他環境衛生及汙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或園藝服務業(A10208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告底價金額
A項-108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北區),
底價為新臺幣9,900,000元。
B項-108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東左),
底價為新臺幣7,650,000元。
C項-108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南區),
底價為新臺幣10,900,000元。
D項-108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東右),
底價為新臺幣5,800,000元。
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管理科 范藝齡 電話(02)27208889轉8184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108年度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上限金額為A項(北區)1,100萬元、B項(東左)980萬元、C項(南區)1,400萬元、D項(東右)720萬元。
2.履約期限,自決標翌日或機關指定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執行上限金額用罄止或續約展延期滿,以先屆者為準。
複數決標說明
本採購案分為A、B、C、D共4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08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北區),預算金額1,100萬元。
B項-108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東左),預算金額980萬元。
C項-108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南區),預算金額1,400萬元。
D項-108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東右),預算金額720萬元。
押標金額度說明
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A項之押標金為55萬元整,B項之押標金為49萬元整,C項之押標金為70萬元整,D項之押標金為36萬元整,如報價4項,應繳納押標金為210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後續擴充期限及金額說明
預估辦理後續擴充之預算金額合計為1億2,960萬元,預估辦理內容如下:
(1)109年以原契約單價、條件續約12個月,擴充執行契約價金A項(北區)為1,500萬元、B項(東左)為1,380萬、C項(南區)為1,840萬元、D項(東右)為1,000萬元。
(2)110年以原契約單價、條件續約12個月,擴充執行契約價金A項(北區)為1,500萬元、B項(東左)為1,380萬、C項(南區)為1,840萬元、D項(東右)為1,000萬元。
(3)109、110年度雙方如未續約或已續約1~2年,而機關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 其他原因,則以原契約單價、條件延長委託期至多3個月,擴充契約價金A項(北區)為400萬元、B項(東左)為400萬元、C項(南區)為440萬元、D項(東右)為280萬元。
領標期限
108/1/10—108/2/11/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8年1月18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以上開標日期為資格審查日期,本處將另行通知符合參選資格之廠商審查會議之時間地點。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A項-108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北區)
品項名稱_2
B項-108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東左)
品項名稱_3
C項-108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南區)
品項名稱_4
D項-108年度河濱公園及河川區域環境委託維護工作(東右)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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