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7002040101707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1,244,478
底價金額
$ 1,200,000
決標折數
(單價/異常)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宇蓁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曾宇蓁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10953@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項目(一) :機關如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得於必要時洽請廠商延長投標文件之有效期,廠商方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延長委託期至多3個月,擴充金額為新臺幣500,000元,計價部分以原契約項目單價進行數量結算。 2.後續擴充項目(二):依機關通知辦理本市中山區基隆河以北市區主、次要道路障礙排除,以及災損樹木扶正、移除(含本機關指定之公園、綠地),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000,000元,計價部分以原契約項目單價進行數量結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工務科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3 17:00
開標時間 107/03/14 10:00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西北區)本處工務科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2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5/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1011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管理科 杜尚鴻 電話(02)27208889轉8185
公告底價金額 A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淡水河1號疏散門至淡5號疏散門段),底價為新臺幣1,200,000元。 B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淡水河淡5號疏散門至基隆河洲美大橋段),底價為新臺幣1,200,000元。 C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上游段),底價為1,200,000元。 D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至新店溪永福橋段)程,底價為新臺幣1,200,000元。 E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永福橋至華中橋段),底價為新臺幣1,200,000元。 F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華中橋至萬板大橋段),底價為新臺幣1,200,000元。 G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萬板大橋至淡水河1號疏散門段),底價為新臺幣1,200,000元。
物價指數調整 依總指數漲跌幅超過百分之二.五部分計算物價調整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1,244,478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複數決標說明 本採購案分為A、B、C、D、E、F、G共7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淡水河1號疏散門至淡5號疏散門段),預算金額1,244,478元。 B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淡水河淡5號疏散門至基隆河洲美大橋段),預算金額1,244,478元。 C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上游段),預算金額1,244,478元。 D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至新店溪永福橋段),預算金額1,244,478元。 E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永福橋至華中橋段),預算金額1,244,478元。 F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華中橋至萬板大橋段),預算金額1,244,478元。 G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萬板大橋至淡水河1號疏散門段),預算金額1,244,478元。
押標金額度說明 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每1項之押標金為6萬元整,如報價7項,應繳納押標金為42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領標期限 107/3/1—107/3/13/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7年3月5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07年3月12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淡水河淡5號疏散門至基隆河洲美大橋段)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244,478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2 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上游段)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3 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至新店溪永福橋段)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4 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永福橋至華中橋段)
品項編號_6 6
品項名稱_5 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華中橋至萬板大橋段)
品項編號_7 7
品項名稱_6 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萬板大橋至淡水河1號疏散門段)
截標時間 107/03/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曾宇蓁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曾宇蓁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10953@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項目(一) :機關如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得於必要時洽請廠商延長投標文件之有效期,廠商方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延長委託期至多3個月,擴充金額為新臺幣500,000元,計價部分以原契約項目單價進行數量結算。 2.後續擴充項目(二):依機關通知辦理本市中山區基隆河以北市區主、次要道路障礙排除,以及災損樹木扶正、移除(含本機關指定之公園、綠地),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000,000元,計價部分以原契約項目單價進行數量結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工務科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3 17:00
開標時間
107/03/14 10:00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西北區)本處工務科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2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5/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1011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管理科 杜尚鴻 電話(02)27208889轉8185
公告底價金額
A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淡水河1號疏散門至淡5號疏散門段),底價為新臺幣1,200,000元。 B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淡水河淡5號疏散門至基隆河洲美大橋段),底價為新臺幣1,200,000元。 C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上游段),底價為1,200,000元。 D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至新店溪永福橋段)程,底價為新臺幣1,200,000元。 E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永福橋至華中橋段),底價為新臺幣1,200,000元。 F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華中橋至萬板大橋段),底價為新臺幣1,200,000元。 G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萬板大橋至淡水河1號疏散門段),底價為新臺幣1,200,000元。
物價指數調整
依總指數漲跌幅超過百分之二.五部分計算物價調整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1,244,478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知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知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知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複數決標說明
本採購案分為A、B、C、D、E、F、G共7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淡水河1號疏散門至淡5號疏散門段),預算金額1,244,478元。 B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淡水河淡5號疏散門至基隆河洲美大橋段),預算金額1,244,478元。 C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上游段),預算金額1,244,478元。 D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至新店溪永福橋段),預算金額1,244,478元。 E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永福橋至華中橋段),預算金額1,244,478元。 F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華中橋至萬板大橋段),預算金額1,244,478元。 G項-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萬板大橋至淡水河1號疏散門段),預算金額1,244,478元。
押標金額度說明
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每1項之押標金為6萬元整,如報價7項,應繳納押標金為42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領標期限
107/3/1—107/3/13/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7年3月5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07年3月12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淡水河淡5號疏散門至基隆河洲美大橋段)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244,478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2
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上游段)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3
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景美溪北新橋至新店溪永福橋段)
品項編號_5
5
品項名稱_4
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永福橋至華中橋段)
品項編號_6
6
品項名稱_5
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華中橋至萬板大橋段)
品項編號_7
7
品項名稱_6
107年度淡水河系災後淤土、樹木復原預約維護工程(新店溪萬板大橋至淡水河1號疏散門段)
截標時間
107/03/13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