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da_10858@mail.taipe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工務科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西北區)本處工務科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5/2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臺北市府郵局第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其他機械製造業(CB01990)或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或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設計科承辦人
雨水下水道工程科 許榮昌 電話(02)29372301
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250萬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報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階段履約期限如下:
(1)移動式抽水機40台例行性保養:於106年4月、7月及10月辦理,並當月末日前完成。
(2)發電機17台例行性保養:於106年4月及10月辦理,並於當月末日前完成。
(3)移動式抽水機進排水口及紅色蛇紋管(3公尺、2公尺、1公尺)更換新型鋁合金單手扣快速接頭,預定106年12月底前俟契約金額範圍內逐步更換完成。
(4)移動式抽水機、發電機及沉水泵浦需緊急維修時,廠商應於接獲機關通知48小時內,派遣技術人員至履約標的之各站、所檢查;若須取件回廠進行維修,將由機關通知廠商後15日內完成。
領標期限
106/3/17—106/3/28/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6年3月24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本次更正公告內容為修正「10.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空白)」檔案中單價分析表之分析表1項目及說明。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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