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電子郵件信箱
da_htien@mail.taipei.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如因業務之需求,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單價延長委託期至107年3月31日止,期間至多3個月,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9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工務科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一樓西北區)本處工務科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8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台北郵政第49-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
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1.「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單價:575.38元/M3,預估數量:60.00M3,複價:34,522.80元。
2.「產品,鑄鐵件,鑄鐵人孔框座」,單價:675.00元/座,預估數量:16.00座,複價:10,800.00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45,322.8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物價指數調整
依總指數漲跌幅超過百分之二.五部分計算物價調整
設計科承辦人
雨水下水道工程科 張逸塵 電話(02)27208889轉 2654
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13,751,136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報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領標期限
106/1/19—106/1/24/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6年1月20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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