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35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河面漂流物撈除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5,000,000
原始預算
$ 7,000,000
底價金額
$ 11,330,000
決標折數
44.1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姚文美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姚文美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ywm@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後續擴充之金額A項為1,200萬元;B項為1,100萬元,合計增購金額為2,300萬元。辦理內容如下: 1、因106年風災或其它災害過後,須緊急清除河面漂流物時,機關得動支臺北市災害準備金,以原契約單價、條件,擴充契約價金。擴充上限金額為A項1,000萬元,B項900萬元。 2、機關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價金,預估延長委託期至多3個月,107年1-3月擴充上限金額A項200萬元,B項2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工務科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3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4 10:00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一樓西北區)本處工務科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5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台北郵政第49-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或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管理科 陳薇 電話(02)27208889轉8184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一)A項-106年度河面漂流物撈除工作(A淡水河河域)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決標後第15日或機關指定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執行上限金額用罄或107年度契約決標後第15日止(以先屆者為準)之期間內履行勞務標的。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700萬元。 (二)B項-106年度河面漂流物撈除工作(B基隆河河域)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決標後第15日或機關指定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執行上限金額用罄或107年度契約決標後第15日止(以先屆者為準)之期間內履行勞務標的。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600萬元。
複數決標說明 (一)本採購案採複數決標,並以分項決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 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二)本採購案分為A、B共2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各項之施工區域如下列: A項-106年度河面漂流物撈除工作(A淡水河河域)。 B項-106年度河面漂流物撈除工作(B基隆河河域)。
押標金額度說明 押標金: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A項之押標金各為35萬元整,B項之押標金為30萬元整,如報價2項,應繳納押標金為新臺幣65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領標期限 106/1/20—106/2/13/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6年1月26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06年2月10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河面漂流物撈除工作(A淡水河河域)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7,0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河面漂流物撈除工作(B基隆河河域)
截標時間 106/02/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姚文美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機關代碼
3.79.11.7
單位名稱
工務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聯絡人
姚文美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20
傳真號碼
(02)27202673
電子郵件信箱
da_ywm@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後續擴充之金額A項為1,200萬元;B項為1,100萬元,合計增購金額為2,300萬元。辦理內容如下: 1、因106年風災或其它災害過後,須緊急清除河面漂流物時,機關得動支臺北市災害準備金,以原契約單價、條件,擴充契約價金。擴充上限金額為A項1,000萬元,B項900萬元。 2、機關因續期契約未完成標辦或其他原因,機關得要求廠商依本契約內容及價金,預估延長委託期至多3個月,107年1-3月擴充上限金額A項200萬元,B項2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工務科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3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4 10:00
開標地點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一樓西北區)本處工務科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5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1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自送: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水利工程處秘書室(文書股).2.郵寄:台北郵政第49-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頒訂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或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或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或廢棄物清理業(J10109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不限定。
設計科承辦人
河川管理科 陳薇 電話(02)27208889轉8184
投標及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一)A項-106年度河面漂流物撈除工作(A淡水河河域)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決標後第15日或機關指定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執行上限金額用罄或107年度契約決標後第15日止(以先屆者為準)之期間內履行勞務標的。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700萬元。 (二)B項-106年度河面漂流物撈除工作(B基隆河河域) 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決標後第15日或機關指定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或執行上限金額用罄或107年度契約決標後第15日止(以先屆者為準)之期間內履行勞務標的。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600萬元。
複數決標說明
(一)本採購案採複數決標,並以分項決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 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二)本採購案分為A、B共2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各項之施工區域如下列: A項-106年度河面漂流物撈除工作(A淡水河河域)。 B項-106年度河面漂流物撈除工作(B基隆河河域)。
押標金額度說明
押標金: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A項之押標金各為35萬元整,B項之押標金為30萬元整,如報價2項,應繳納押標金為新臺幣65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領標期限
106/1/20—106/2/13/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
106年1月26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
106年2月10日
電子領標網址
http://web.pcc.gov.tw/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河面漂流物撈除工作(A淡水河河域)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7,0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河面漂流物撈除工作(B基隆河河域)
截標時間
106/02/13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