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1524115017 已截止

迪化及內湖污水處理廠再生能源統包工程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公告日:115/06/04 截止日:115/06/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51,500,000

押標金
$ 5,000,024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2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坤豫
聯絡電話 (02)25973185#5092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規劃設計科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
聯絡人 李坤豫
聯絡電話 (02)25973185#5092
傳真號碼 (02)25952587
電子郵件信箱 sso20200@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15.06.02-DCAA1153037371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工程主旨:本案採「以廢催能」模式,規劃於迪化及內湖污水處理廠設置再生能源系統,將沼氣及屋頂日照轉化為電能,穩定併入廠區用電系統自用,打造指標性低碳示範廠區。 二、建置範疇與減碳效益: (一)迪化廠:建置沼氣發電機組(配合產氣量採1用1備或2用0備,總能源效率達80%以上)及太陽能400kW。1用1備年減碳約1,064.7公噸CO₂e;2用0備年減碳約1,882.9公噸CO₂e。 (二)內湖廠: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年減碳約99.7公噸CO₂e。 (三)發電機缸套廢熱須導入熱交換系統供厭氧消化槽使用。發電自用可降低廠區電費並創造綠電收益。 三、技術與品質規範: (一)導入SCADA監控系統(具異常自動跳脫),電力併聯與廢氣排放須符合台電要點及電力設施空污標準。 (二)因應污水廠環境,沼氣機組須有高效脫硫設備;太陽能設備須具抗鹽、抗腐蝕與耐風壓品質,模組須具20年以上功率保證,並有完善維護零件供應。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6/23 17:00
開標時間 115/06/24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萬元(押標⾦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9/22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2樓秘書室總收發)。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簽約日14日歷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30日歷天內提送基本設計、基本設計核定後60日歷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施工:決標日起830日歷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本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囿於系統字數限制,詳參附加說明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E601010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2)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3)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應檢附之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由票據交換所、⾦融機構或政府電⼦採購網出具截⽌投標⽇前半年以內查詢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資料查覆單。(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 新臺幣15,150萬元整。
其他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有關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 分機51617詢問,或本處發包股標案承辦人員。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決標方式:適用最有利標,總價決標 (詳投標須知第59點)。 四、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500萬元;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3 % (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五、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六、契約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依特定個別項目:為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鋼筋工、模板工、鋼構組裝工及廢土處理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七、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規設科)TEL:25973185#5092、FAX: 25952587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坤豫
聯絡電話
(02)25973185#5092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規劃設計科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
聯絡人
李坤豫
聯絡電話
(02)25973185#5092
傳真號碼
(02)25952587
電子郵件信箱
sso20200@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6/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15.06.02-DCAA1153037371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工程主旨:本案採「以廢催能」模式,規劃於迪化及內湖污水處理廠設置再生能源系統,將沼氣及屋頂日照轉化為電能,穩定併入廠區用電系統自用,打造指標性低碳示範廠區。 二、建置範疇與減碳效益: (一)迪化廠:建置沼氣發電機組(配合產氣量採1用1備或2用0備,總能源效率達80%以上)及太陽能400kW。1用1備年減碳約1,064.7公噸CO₂e;2用0備年減碳約1,882.9公噸CO₂e。 (二)內湖廠: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年減碳約99.7公噸CO₂e。 (三)發電機缸套廢熱須導入熱交換系統供厭氧消化槽使用。發電自用可降低廠區電費並創造綠電收益。 三、技術與品質規範: (一)導入SCADA監控系統(具異常自動跳脫),電力併聯與廢氣排放須符合台電要點及電力設施空污標準。 (二)因應污水廠環境,沼氣機組須有高效脫硫設備;太陽能設備須具抗鹽、抗腐蝕與耐風壓品質,模組須具20年以上功率保證,並有完善維護零件供應。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6/23 17:00
開標時間
115/06/24 09: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萬元(押標⾦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9/22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2樓秘書室總收發)。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簽約日14日歷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30日歷天內提送基本設計、基本設計核定後60日歷天內完成細部設計。施工:決標日起830日歷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本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囿於系統字數限制,詳參附加說明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E601010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2)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3)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應檢附之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由票據交換所、⾦融機構或政府電⼦採購網出具截⽌投標⽇前半年以內查詢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資料查覆單。(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
新臺幣15,150萬元整。
其他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有關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
分機51617詢問,或本處發包股標案承辦人員。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決標方式:適用最有利標,總價決標 (詳投標須知第59點)。 四、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500萬元;保固保證金:為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3 % (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五、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六、契約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依特定個別項目:為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鋼筋工、模板工、鋼構組裝工及廢土處理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七、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規設科)TEL:25973185#5092、FAX: 25952587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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