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1524115010 已截止

115年內湖休閒運動公園遮陽設施相關修繕作業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公告日:115/05/07 截止日:115/06/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9,3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0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可鈞
聯絡電話 (02)87919494#157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內湖汙水處理廠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
聯絡人 陳可鈞
聯絡電話 (02)87919494#157
傳真號碼 (02)87919746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31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6/08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9 10: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投標廠商之誠信與履約能力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2樓秘書室總收發)。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以115年2⽉11⽇府授⼯採字第1153001979號函修頒之版本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以下資格任⼀項: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1)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由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查詢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詳投標須知第13點)
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投標者請於上班⽇上午8時30分⾄12時及下午1時30分⾄5時內送達。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領標憑據附上於投標封套(箱)外或裝入投標封套(箱)
⼤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電⼦契約,請⾄經濟部⼯商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本府電⼦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本府電⼦文件平台使⽤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履約保證⾦額度:新臺幣30萬元。(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三、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四、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可鈞
聯絡電話
(02)87919494#157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內湖汙水處理廠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
聯絡人
陳可鈞
聯絡電話
(02)87919494#157
傳真號碼
(02)87919746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319@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5/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5/06/08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9 10: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5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投標廠商之誠信與履約能力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2樓秘書室總收發)。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以115年2⽉11⽇府授⼯採字第1153001979號函修頒之版本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符合以下資格任⼀項: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1)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由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查詢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詳投標須知第13點)
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投標者請於上班⽇上午8時30分⾄12時及下午1時30分⾄5時內送達。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領標憑據附上於投標封套(箱)外或裝入投標封套(箱)
⼤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電⼦契約,請⾄經濟部⼯商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本府電⼦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本府電⼦文件平台使⽤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履約保證⾦額度:新臺幣30萬元。(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三、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四、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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