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so30311@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提⾼污⽔管網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建構完整之管理資料庫、提⾼管渠能⼒、延⻑管渠使⽤壽命、優化都市管理和服務機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5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A項新臺幣400萬元、B項新臺幣400萬元(押標金抬頭詳設標須知24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6/25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2樓秘書室總收發。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竣工日期為 117 年 12 月 31 日或契約價金用罄止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第7條及需求計畫書第陸節第二、三點)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鑄鐵製品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瀝青及其製品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施工廠商資格應符合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任一項資格、設計廠商資格(分包廠商)應符合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等)
(2)E103071地下管線⼯程專業營造業。
(3)專業技師事務所(執業項目: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或環境工程)
(4)I101061⼯程技術顧問業(執業項目: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或環境工程)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之專業分包協議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範本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採複數決標,個別項目之預算金額未達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附加說明
***本案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本案更正詳「招標文件意見回復說明及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為:補充說明(或規範)、投標須知(新增「專業分包協議書」)。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三)、截止投標時間修正為115年2月25日 17:00。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投標者請於上班⽇上午8時30分⾄12時及下午1時30分⾄5時內送達。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領標憑據附上於投標封套(箱)外或裝入投標封套(箱)
⼤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1)A項-115-117年東區分支管污水管渠設施檢視修繕及延壽統包工程;預算
⾦額新臺幣1億3,104萬元整(施⼯費1億2,600萬元、設計費504萬元)。
(2)B項-115-117年西區分支管污水管渠設施檢視修繕及延壽統包工程;預算
⾦額新臺幣1億3,104萬元整(施⼯費1億2,600萬元、設計費504萬元)。
其他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化政策,請⾄經濟部⼯商憑證管理中⼼申請電⼦
憑證(詳情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
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本府電⼦文件平台(網址
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簽章,有關本府電⼦
文件平台之簽章操作使⽤,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契約廠商操作⼿冊」。
如有憑證申請及本府電⼦文件平台使⽤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
1999
外縣市02-27208889
分機51617)詢問,或本處發包股標案承辦⼈員。
⼆、開標⽅式:⼀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式: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最有利標(適⽤最
有利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
四、履約保證⾦:契約⾦額之10 %;保固保證⾦:契約⾦額之3 %。(詳投標
須知第73點)
五、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六、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維護科)TEL:25973185#5128、FAX:2596867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15-117年東區分支管污水管渠設施檢視修繕及延壽統包工程
品項名稱_2
115-117年西區分支管污水管渠設施檢視修繕及延壽統包工程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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