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so10518@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如質履約故訂定。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號(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總收發)
履約期限
(1)專案管理:簽約日起至統包工程第二階段驗收合格日止。(2)監造: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詳各契約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應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專業技師事務所(環境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環境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 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公告固定費用
:新臺幣1,520萬元整。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二、 本採購採二標合併發包分冊訂約,屆時訂約之契約名稱及契約編號分別為:
(1)「內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第二期暨設備更新與功能提升-設備更新」(第二階段)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 (專案管理),契約編號:S1132411300701(採總包價法,預算金額為580萬元)
(2)「內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第二期暨設備更新與功能提升-設備更新」(第二階段)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 (監造),契約編號:S1132411300702(採總包價法,預算金額為940萬元)。
三、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5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5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五、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 5 %。(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六、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七、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規設科)TEL:02- 25973183分機613、FAX:02- 2597-4574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