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1324113003 已決標公告

113年污水管渠檢視修繕及延壽統包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諾迪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1,660,000
原始預算
$ 61,66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4 - 長程管線, 通訊及電線(纜)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文英(維護工程科)、藍玉如(工務科)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58、203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張文英(維護工程科)、藍玉如(工務科)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58、203
傳真號碼 (02)25968672
電子郵件信箱 sso30311@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1,6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24
原公告日 113/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重複性採購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提⾼污⽔管網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建構完整之管理資料庫、提⾼管渠能⼒、延⻑管渠使⽤壽命、優化都市管理和服務機能。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4/30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B項新臺幣200萬元整(押標⾦抬頭請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7/2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規劃成果報告」經機關核定後次日起 3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預計竣工日期為 113 年 12月31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以112年11月28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33224號函修頒之版 本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無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須同時符合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資格,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施工廠商(投標廠商)資格應符合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任一項資格、設計廠商(分包廠商)資格應符合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執業科目為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環境工程)任一項資格。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1)E1010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3)專業技師事務所(水利、土木或環境工程) (4)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水利、土木或環境工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專業分包協議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係第4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 ,說明如下:*** (一) 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 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評選須知。 (二)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3年4月25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4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 】: (1)A項:113年污水管渠檢視修繕及延壽統包工程(第1標);已決標 (2)B項:113年污水管渠檢視修繕及延壽統包工程(第2標);契約編號S1132411300302;預算金額新臺幣6,166萬元整(設計費216萬元、工程費5,950萬元)。
其他:外縣市02-27208889 分機51617)詢問,或本處發包股標案承辦人員。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 四、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五、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六、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維護工程科),電話:02-25973183分機 758、傳真:02-25968672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3年污水管渠檢視修繕及延壽統包工程(第2標)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61,66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文英(維護工程科)、藍玉如(工務科)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58、203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張文英(維護工程科)、藍玉如(工務科)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58、203
傳真號碼
(02)25968672
電子郵件信箱
sso30311@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1,66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24
原公告日
113/04/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重複性採購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提⾼污⽔管網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建構完整之管理資料庫、提⾼管渠能⼒、延⻑管渠使⽤壽命、優化都市管理和服務機能。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29 17:00
開標時間
113/04/30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B項新臺幣200萬元整(押標⾦抬頭請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7/2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規劃成果報告」經機關核定後次日起 3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預計竣工日期為 113 年 12月31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以112年11月28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33224號函修頒之版 本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無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須同時符合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資格,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代之。施工廠商(投標廠商)資格應符合綜合營造業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任一項資格、設計廠商(分包廠商)資格應符合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執業科目為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環境工程)任一項資格。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1)E1010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3)專業技師事務所(水利、土木或環境工程) (4)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水利、土木或環境工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專業分包協議書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係第4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 ,說明如下:*** (一) 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 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評選須知。 (二)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3年4月25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4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公告固定費用 】: (1)A項:113年污水管渠檢視修繕及延壽統包工程(第1標);已決標 (2)B項:113年污水管渠檢視修繕及延壽統包工程(第2標);契約編號S1132411300302;預算金額新臺幣6,166萬元整(設計費216萬元、工程費5,950萬元)。
其他:外縣市02-27208889
分機51617)詢問,或本處發包股標案承辦人員。 二、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 四、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五、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六、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維護工程科),電話:02-25973183分機 758、傳真:02-25968672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3年污水管渠檢視修繕及延壽統包工程(第2標)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61,66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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