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1310113005 已決標公告

113年分管網暨支管及用戶排水設備統包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廣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570,000
原始預算
$ 33,57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施議樵(規設科) 、藍玉如(工務科)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21、203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規劃設計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施議樵(規設科) 、藍玉如(工務科)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21、203
傳真號碼 (02)25974574
電子郵件信箱 sso30020@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5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藉由統包廠商專業能力減少審查時程。加速污水接管,以改善環境衛生。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3/15 18: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7萬元(押標金抬頭請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3年12月31日或契約第3條第(一)款所列之訂約總價金額用罊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以112年11月28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33224號函修頒之版本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部分符合之情形為 本案投標商應為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或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之一,並符合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之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1)E1010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3)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4)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5)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 (6)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專業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之分包協議書(詳投標須知第13點)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自來水管承裝商未具下水 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資格者,依下水道法第21條規定提供合格技工三名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第2次公告),說明如下*** (一) 修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修正招標文件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工程採購契約及詳細價目表。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修正之招標文件。 (三)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 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外縣市02-27208889 分機51617)詢問,或本處發包股標案承辦人員。 二、本統包工程預算金額:新臺幣3,357萬元(包含設計費217萬元正,施工費3,140萬元正)。 三、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四、廠商押標⾦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書⾯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少⾄113年6⽉13⽇。 五、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六、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規劃設計科),電話:02-25973183分機 621、傳真:02-2595-2589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施議樵(規設科) 、藍玉如(工務科)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21、203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規劃設計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施議樵(規設科) 、藍玉如(工務科)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21、203
傳真號碼
(02)25974574
電子郵件信箱
sso30020@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3,5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藉由統包廠商專業能力減少審查時程。加速污水接管,以改善環境衛生。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3/15 18: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67萬元(押標金抬頭請詳投標須知第24點)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3年12月31日或契約第3條第(一)款所列之訂約總價金額用罊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以112年11月28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33224號函修頒之版本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部分符合之情形為 本案投標商應為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或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之一,並符合專業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之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1)E1010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3)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4)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5)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 (6)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土木、水利或環境工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專業技師事務所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之分包協議書(詳投標須知第13點)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自來水管承裝商未具下水 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資格者,依下水道法第21條規定提供合格技工三名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其他:附加說明
***本次(第2次公告),說明如下*** (一) 修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修正招標文件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工程採購契約及詳細價目表。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修正之招標文件。 (三)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 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其他:外縣市02-27208889
分機51617)詢問,或本處發包股標案承辦人員。 二、本統包工程預算金額:新臺幣3,357萬元(包含設計費217萬元正,施工費3,140萬元正)。 三、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四、廠商押標⾦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書⾯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少⾄113年6⽉13⽇。 五、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六、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規劃設計科),電話:02-25973183分機 621、傳真:02-2595-2589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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