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1224113022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第3期委託操作維護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水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750,000
原始預算
$ 97,7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設管科)江行毅、(工務科)藍玉如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86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設施管理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設管科)江行毅、(工務科)藍玉如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86
傳真號碼 (02)25953624
電子郵件信箱 ca708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7,7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抽(揚)水站部份,每次擴充服務期間為36個月,以擴充兩次為上限(期間 116年7月~122年6月止)。第一次擴充金額以1億388萬元為上限 ;第二次擴充金額以1億1,012萬元為上限,以原契約條件續約。(詳投標須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9 12:00
開標時間 113/04/29 15: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督促廠商詳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7月 1日起至民國 116年 6月 30日止。(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以113年2月1日府授工採字第 1133003269修頒之版本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案係勞務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符合以下資格任一項: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1)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 (2)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3)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 (4))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 (5)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 (6)E604010機械安裝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污(廢)水下水道設施之操作維護工作或新建及更新經驗,詳投標須知第13點。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招標第2次公告,說明如下*** 變更文件為:評選須知。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二、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 5 %。(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四、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五、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4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4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設施管理科)TEL:25973183#786、FAX:25953624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設管科)江行毅、(工務科)藍玉如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86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設施管理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設管科)江行毅、(工務科)藍玉如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86
傳真號碼
(02)25953624
電子郵件信箱
ca708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7,7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抽(揚)水站部份,每次擴充服務期間為36個月,以擴充兩次為上限(期間 116年7月~122年6月止)。第一次擴充金額以1億388萬元為上限 ;第二次擴充金額以1億1,012萬元為上限,以原契約條件續約。(詳投標須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9 12:00
開標時間
113/04/29 15: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督促廠商詳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行政大樓1樓秘書室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7月 1日起至民國 116年 6月 30日止。(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以113年2月1日府授工採字第 1133003269修頒之版本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案係勞務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符合以下資格任一項: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1)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 (2)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 (3)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 (4))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 (5)J101060廢(污)水處理業。 (6)E604010機械安裝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污(廢)水下水道設施之操作維護工作或新建及更新經驗,詳投標須知第13點。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招標第2次公告,說明如下*** 變更文件為:評選須知。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二、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三、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 5 %。(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四、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五、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4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4月2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評選⽇期與地點:由本處另⾏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設施管理科)TEL:25973183#786、FAX:25953624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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