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1124111011 已決標公告

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委託營運管理工作(第 5期)-八里污水處理廠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武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610,000
原始預算
$ 26,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戴星橋 (八里廠)、藍玉如(工務科)
聯絡電話 (02)86302005#112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八里污水處理廠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戴星橋 (八里廠)、藍玉如(工務科)
聯絡電話 (02)86302005#112
傳真號碼 (02)26192004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107@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 八里污水處理廠委託營運管理服務工作,擴充期間以6個月為上限(期間114年7月~12月),擴充金額以450萬元為上限(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方式辦理,免辦理議價作業)。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6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督促廠商詳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機械工程、環境工程、電機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任一項)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機械工程、環境工程、電機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任一項)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 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 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 一、本案係第2次招標,修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委託營運管理工作(第5期)-八里污水處理廠」第2次公告招標文件修正項目對照表。 二、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重新下載第2次公告之招標文件。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8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其他】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有關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分機51617)詢問,或本處發包股標案承辦人員。 二、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之限制性招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詳投標須知第64條) 三、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四、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26,000,00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應依本案固定服務費用於服務建議書依本處所提供之詳細表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詳評選須知) 五、採固定費用給付之採購,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57條) 六、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七、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2%。(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八、履約期限:廠商應於 111年9月1日或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6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第7條) 九、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本處提供之公開資料「八里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九期)」(含契約、作業說明及附件),僅提供投標廠商製作投標文件參考用,後續不納入契約書件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新北市八里區博物館路90號 電話:(02)86302005分機112傳真:(02)2619200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戴星橋 (八里廠)、藍玉如(工務科)
聯絡電話
(02)86302005#112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八里污水處理廠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戴星橋 (八里廠)、藍玉如(工務科)
聯絡電話
(02)86302005#112
傳真號碼
(02)26192004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107@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 八里污水處理廠委託營運管理服務工作,擴充期間以6個月為上限(期間114年7月~12月),擴充金額以450萬元為上限(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方式辦理,免辦理議價作業)。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6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督促廠商詳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機械工程、環境工程、電機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任一項)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機械工程、環境工程、電機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任一項)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 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 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 一、本案係第2次招標,修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委託營運管理工作(第5期)-八里污水處理廠」第2次公告招標文件修正項目對照表。 二、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重新下載第2次公告之招標文件。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8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其他】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有關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分機51617)詢問,或本處發包股標案承辦人員。 二、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之限制性招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詳投標須知第64條) 三、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四、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26,000,00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應依本案固定服務費用於服務建議書依本處所提供之詳細表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詳評選須知) 五、採固定費用給付之採購,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57條) 六、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七、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2%。(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八、履約期限:廠商應於 111年9月1日或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6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第7條) 九、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本處提供之公開資料「八里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九期)」(含契約、作業說明及附件),僅提供投標廠商製作投標文件參考用,後續不納入契約書件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新北市八里區博物館路90號 電話:(02)86302005分機112傳真:(02)2619200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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