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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
八里污水處理廠委託營運管理服務工作,擴充期間以6個月為上限(期間114年7月~12月),擴充金額以450萬元為上限(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方式辦理,免辦理議價作業)。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機械工程、環境工程、電機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任一項)
(2)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機械工程、環境工程、電機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任一項)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
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
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
一、本案係第2次招標,修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委託營運管理工作(第5期)-八里污水處理廠」第2次公告招標文件修正項目對照表。
二、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重新下載第2次公告之招標文件。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8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其他】
一、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電子憑證(詳情請洽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other/index.html),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除維持現有紙本外,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MYDOC/)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有關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之簽章操作使用,請參閱招標文件所附「電子契約廠商操作手冊」。如有憑證申請及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分機51617)詢問,或本處發包股標案承辦人員。
二、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之限制性招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詳投標須知第64條)
三、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四、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26,000,00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應依本案固定服務費用於服務建議書依本處所提供之詳細表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詳評選須知)
五、採固定費用給付之採購,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57條)
六、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七、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2%。(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八、履約期限:廠商應於 111年9月1日或機關通知日起至114年6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第7條)
九、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本處提供之公開資料「八里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九期)」(含契約、作業說明及附件),僅提供投標廠商製作投標文件參考用,後續不納入契約書件中。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新北市八里區博物館路90號 電話:(02)86302005分機112傳真:(02)2619200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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