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so10185@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下同)250元整,郵購者請另附回郵(郵票)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環境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環境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
以上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12時,下午2~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二.至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 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其他
一、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之限制性招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詳投標須知第64條)
二、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10,600,00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應依本案固定服務費用(率)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詳評選須知)
四、採固定費用給付之採購,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57條)
五、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六、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5%。(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履約期限:1.「內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第二期暨設備更新與功能提升-設備更新」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案(專案管理):自本契約簽約日起至統包工程第一階段驗收合格日止。2.「內湖污水 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第二期暨設備更新與功能提升-設備更新」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案(監造):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統包廠商完成第一批次細部設計經機關備查),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第1階段驗收合格止。(詳各契約第7條)
八、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九、本採購採二標合併發包分開訂約,屆時訂約之契約名稱及契約編號分別為:1.「內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第二期暨設備更新與功能提升-設備更新」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案(專案管理),契約編號:S1102410901201(採總包價法,預算金額為3,000,000元)2.「內湖污水處理廠委託操作維護第二期暨設備更新與功能提升-設備更新」專案管理及監造技術服務案(監造),契約編號:S1102410901202(採總包價法,預算金額為7,600,000元)。
十、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9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9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一、疑義、異議受理窗口:王玉山(內湖廠) TEL:(02)87919494分機102、FAX:(02)87919746、藍玉如(發包股)TEL:25973183#203、FAX: 25952572。
***本案係第2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更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1.專案管理契約 2.專案管理權責分工表 3. 專案管理需求計畫書 4. 監造契約 5.監造權責分工表 6.監造需求計畫書。
(三)本採購案截止投標時間原為110年10月4日下午17:00延至110年11月3日下午17:00,開標時間原為110年10月5日上午9:30延至110年11月4日上午9:30。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重新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購領書面招標文件者,請持人工領標收據至本處洽領變更部分之文件。
(五)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10年10月12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0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87919494分機102、傳真:02-87919746)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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