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so10480@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12月10日府工採字第1083023257號函修正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需符合下列任一項: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環境、土木、電機、水利、機械。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科別:環境、土木、電機、水利、機械。
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以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之限制性招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詳投標須知第64條)
二、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20,651,960元整】給付,投標廠商應依本案固定服務費用(率)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該費用之內容。(詳評選須知)
四.採固定費用給付之採購,服務建議書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57條)
五、本採購採二標合併發包分冊訂約,屆時訂約之契約名稱及契約編號分別為「臺北市污水下水道場站設備更新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 契約編號:S1092410902401」(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2,502,258元整)、「臺北市污水下水道場站設備更新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 契約編號:S1092410902402」(預算金額為新臺幣8,149,702元整),合計之預算金額為20,651,960萬元。本採購案決標總價係二案加總,決標後之各契約價金分別為決標總價乘以【約60.54%】後之金額為「臺北市污水下水道場站設備更新工程委託規劃設計技術服務」之決標金額; 決標總價乘以【約39.46%】後之金額為「臺北市污水下水道場站設備更新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之決標金額。(詳投標須知第102點)
六、採購範圍:1. 抽、揚水站及疏流設施:景美、松山、昆陽等3座污水抽水站及36座污水揚水站暨紓流設施(如附表1、2)等。2. 迪化污水抽水站及截流站:迪化污水抽水站、北市截流站(如附表3)。 (詳需求計畫書壹、二)
七、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八、履約保證金額度:各標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5%。(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九、履約期限:(詳各契約第7條)
(一)設計:應自決標日起起算履約日,並依契約所載履約各分段進度約定期限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二)監造: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工程決標日起,至本契約監造標的工程驗收合格止。但契約約定廠商有應提送成果報告書或監造報告書等書面資料者,應於規定期限前提送,並經機關核定後,始同意辦理本契約驗收。
十、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一、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06月23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07月10日,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二、疑義、異議受理窗口:邱至意(規劃設計科) TEL:02-25973183#618FAX:02-25968672、潘淑君(發包股)TEL:02-25973183#201、FAX:02-25952572。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109年6月15日),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委託規劃設計契約第三條第二款第(一)目總包價法「依公告固定服務費新臺幣壹仟壹佰壹拾伍萬貳仟貳佰伍拾捌元」修正為「依公告固定服務費新臺幣壹仟貳佰伍拾萬貳仟貳佰伍拾捌元」
(二)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
(三)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06月12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632傳真:02-2597457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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