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824109030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水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4,400,000
原始預算
$ 244,4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凱偉
聯絡電話 (02)25973183分機817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9.11.5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設施管理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張凱偉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5973183分機817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5953624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sso10188@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S10824109030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
採購資料:標的分類 勞務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自辦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採購資料: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244,40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1/30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09/01/06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2/0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2/05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府108年11月29日府工採字第1083023993號函範本修正本勞務採購契約。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僅須任一項符合(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等。(2)專業營造業: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3)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4)廢(污)水處理業J101060(5)機械安裝業E604010。(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二、(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1.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具備下水道系統或公、民營污(廢)水處理設施代操作維護工作一年以上實績,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單件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 67,000,000 元。(2)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 169,000,000 元。(3)應附證明文件:實績證明,包括:承攬完成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經業主核發足資證明工作完成之文件。(二) 具有相當財力者:1.廠商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16,900,000 元之相關證明文件,或廠商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並符合下列規定(財力資格):(1)淨值不低於新台幣14,000,000元。(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2.應附證明文件:財力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三.本採購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GPA)、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詳投標須知第8、15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計新臺幣(下同)250元整,郵購者請另附回郵(郵票)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二樓出納室購領。二、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其他]: 一.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二、準用最有利標之公開評選決標原則:以固定費用給付,以序位第一,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優勝廠商。(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三.本採購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標價、詳細價目表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四.本採購採合併發包分冊訂約,屆時訂約之契約名稱及契約編號分別為「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契約編號: S1082410903001 (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8,800,000元整) 及「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契約編號:S1082410903002 (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75,600,000元整) ,合計預算金額為244,400,000元。 五.本採購案決標總價係2冊契約金額加總,決標後之各契約價金別為決標總價乘以【約28.15%】後之金額為「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之決標金額,決標總價乘以【約71.85%】後之金額為「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之決標金額。 六.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投標須知第59點辦理。 七.履約工作範圍:詳各分冊作業說明。 八.履約期限:1.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操作費:自109年4月1日起或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止。2.災防期間抽水機、發電機等設備租借及人員動員費用:109年4月1日起或機關通知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3.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自109年7月1日起或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3年6月30日止。(詳各分冊契約第7條) 九.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 1.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 (1)契約服務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止,若履約期間經機關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評鑑作業說明」(不含災防設備部分)辦理評鑑結果,廠商獲得優等(總平均分85分以上未達90分)一次及甲等(總平均分80分以上未達85分)一次以上,且無乙等(總平均分70分以上未達80分)以下情形時,得以後續擴充方式,經洽廠商書面同意後,委由原廠商繼續操作維護,以原契約條件續約,惟契約價金則另外辦理議價程序。另針對災防設備部分,機關得以後續擴充方式,經洽廠商書面同意後,委由原廠商繼續辦理,以原契約條件續約,惟契約價金則另外辦理議價程序。 (2)抽(揚)水站部份,每次擴充服務期間為36個月,以擴充兩次為上限(期間112年1月~117年12月止)。第一次擴充金額以8,000萬元為上限;第二次擴充時,機關得將災防設備部分納入擴充範圍,其金額以9,800萬元為上限。 (3)災防設備部分,每次擴充服務期間為12個月,以擴充5次為上限(期間110年1月~114年12月止)。第1~3次擴充金額每次以320萬元為上限;第4~5次擴充金額每次以350萬元為上限。 2.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 (1)服務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3年06月30日止,若履約期間經機關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評鑑作業說明」辦理評鑑結果,廠商獲得優等(總平均分85分以上未達90分)二次及甲等(總平均分80分以上未達85分)一次以上,且無乙等(總平均分70分以上未達80分)以下情形時,得以後續擴充方式,經洽廠商書面同意後,委由原廠商繼續操作維護,以原契約條件續約,惟契約價金則另外辦理議價程序。 (2)擴充服務期間為48個月,以擴充1次為上限(期間113年7月~117年6月止)。擴充金額以2億元為上限。(詳投標須知第7點。 十.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為各分冊契約金額之10%。 十一.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二.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2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09年1月22日修正內容如下:(詳修正對照表) 1.修正「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一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招標文件之「作業說明」及附件二權責分工表。 2.修正「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一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招標文件之「作業說明」。 3.修正「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一期)」評選須知。 4.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修正後之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817、傳真:02-25953624 )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1-31T04:45:08+08:00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設施管理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張凱偉
聯絡電話 (02)25973183分機817
傳真號碼 (02)25953624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18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1/30
原公告日 109/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2/04 17:00
開標時間 109/02/05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府108年11月29日府工採字第1083023993號函範本修正本勞務採購契約。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僅須任一項符合(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等。(2)專業營造業: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3)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4)廢(污)水處理業J101060(5)機械安裝業E604010。(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二、(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1.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具備下水道系統或公、民營污(廢)水處理設施代操作維護工作一年以上實績,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單件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 67,000,000 元。(2)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 169,000,000 元。(3)應附證明文件:實績證明,包括:承攬完成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經業主核發足資證明工作完成之文件。(二) 具有相當財力者:1.廠商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16,900,000 元之相關證明文件,或廠商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並符合下列規定(財力資格):(1)淨值不低於新台幣14,000,000元。(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2.應附證明文件:財力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三.本採購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GPA)、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詳投標須知第8、15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計新臺幣(下同)250元整,郵購者請另附回郵(郵票)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二樓出納室購領。二、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其他]: 一.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二、準用最有利標之公開評選決標原則:以固定費用給付,以序位第一,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優勝廠商。(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三.本採購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標價、詳細價目表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四.本採購採合併發包分冊訂約,屆時訂約之契約名稱及契約編號分別為「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契約編號: S1082410903001 (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8,800,000元整) 及「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契約編號:S1082410903002 (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75,600,000元整) ,合計預算金額為244,400,000元。 五.本採購案決標總價係2冊契約金額加總,決標後之各契約價金別為決標總價乘以【約28.15%】後之金額為「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之決標金額,決標總價乘以【約71.85%】後之金額為「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之決標金額。 六.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投標須知第59點辦理。 七.履約工作範圍:詳各分冊作業說明。 八.履約期限:1.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操作費:自109年4月1日起或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止。2.災防期間抽水機、發電機等設備租借及人員動員費用:109年4月1日起或機關通知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3.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自109年7月1日起或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3年6月30日止。(詳各分冊契約第7條) 九.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 1.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 (1)契約服務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止,若履約期間經機關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評鑑作業說明」(不含災防設備部分)辦理評鑑結果,廠商獲得優等(總平均分85分以上未達90分)一次及甲等(總平均分80分以上未達85分)一次以上,且無乙等(總平均分70分以上未達80分)以下情形時,得以後續擴充方式,經洽廠商書面同意後,委由原廠商繼續操作維護,以原契約條件續約,惟契約價金則另外辦理議價程序。另針對災防設備部分,機關得以後續擴充方式,經洽廠商書面同意後,委由原廠商繼續辦理,以原契約條件續約,惟契約價金則另外辦理議價程序。 (2)抽(揚)水站部份,每次擴充服務期間為36個月,以擴充兩次為上限(期間112年1月~117年12月止)。第一次擴充金額以8,000萬元為上限;第二次擴充時,機關得將災防設備部分納入擴充範圍,其金額以9,800萬元為上限。 (3)災防設備部分,每次擴充服務期間為12個月,以擴充5次為上限(期間110年1月~114年12月止)。第1~3次擴充金額每次以320萬元為上限;第4~5次擴充金額每次以350萬元為上限。 2.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 (1)服務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3年06月30日止,若履約期間經機關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評鑑作業說明」辦理評鑑結果,廠商獲得優等(總平均分85分以上未達90分)二次及甲等(總平均分80分以上未達85分)一次以上,且無乙等(總平均分70分以上未達80分)以下情形時,得以後續擴充方式,經洽廠商書面同意後,委由原廠商繼續操作維護,以原契約條件續約,惟契約價金則另外辦理議價程序。 (2)擴充服務期間為48個月,以擴充1次為上限(期間113年7月~117年6月止)。擴充金額以2億元為上限。(詳投標須知第7點。 十.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為各分冊契約金額之10%。 十一.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二.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2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09年1月22日修正內容如下:(詳修正對照表) 1.修正「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一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招標文件之「作業說明」及附件二權責分工表。 2.修正「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一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招標文件之「作業說明」。 3.修正「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一期)」評選須知。 4.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修正後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817、傳真:02-25953624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2/04 17:00
開標日期 109/02/05 09:30
openfun_brief_type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勞務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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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凱偉
聯絡電話
(02)25973183分機817
機關資料:機關代碼
3.79.11.5
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設施管理科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機關資料:聯絡人
張凱偉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5973183分機817
機關資料:傳真號碼
(02)25953624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sso10188@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案號
S10824109030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
採購資料: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資料:採購金額級距
採購資料:辦理方式
採購資料:依據法條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採購資料: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採購資料: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
244,400,000元
採購資料: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採購資料: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決標方式
招標資料: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資料:更正序號
01
招標資料: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公告日
109/01/30
招標資料:原公告日
109/01/06
招標資料:是否複數決標
招標資料:是否訂有底價
招標資料: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招標資料:是否屬特殊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招標資料:是否屬統包
招標資料: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招標資料: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2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領投開標: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2/0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2/05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其他: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其他: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府108年11月29日府工採字第1083023993號函範本修正本勞務採購契約。
其他: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僅須任一項符合(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等。(2)專業營造業: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3)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4)廢(污)水處理業J101060(5)機械安裝業E604010。(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二、(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1.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具備下水道系統或公、民營污(廢)水處理設施代操作維護工作一年以上實績,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單件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 67,000,000 元。(2)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 169,000,000 元。(3)應附證明文件:實績證明,包括:承攬完成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經業主核發足資證明工作完成之文件。(二) 具有相當財力者:1.廠商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16,900,000 元之相關證明文件,或廠商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並符合下列規定(財力資格):(1)淨值不低於新台幣14,000,000元。(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2.應附證明文件:財力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三.本採購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GPA)、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詳投標須知第8、15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計新臺幣(下同)250元整,郵購者請另附回郵(郵票)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二樓出納室購領。二、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其他]: 一.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二、準用最有利標之公開評選決標原則:以固定費用給付,以序位第一,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優勝廠商。(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三.本採購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標價、詳細價目表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四.本採購採合併發包分冊訂約,屆時訂約之契約名稱及契約編號分別為「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契約編號: S1082410903001 (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8,800,000元整) 及「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契約編號:S1082410903002 (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75,600,000元整) ,合計預算金額為244,400,000元。 五.本採購案決標總價係2冊契約金額加總,決標後之各契約價金別為決標總價乘以【約28.15%】後之金額為「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之決標金額,決標總價乘以【約71.85%】後之金額為「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之決標金額。 六.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投標須知第59點辦理。 七.履約工作範圍:詳各分冊作業說明。 八.履約期限:1.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操作費:自109年4月1日起或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止。2.災防期間抽水機、發電機等設備租借及人員動員費用:109年4月1日起或機關通知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3.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自109年7月1日起或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3年6月30日止。(詳各分冊契約第7條) 九.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 1.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 (1)契約服務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止,若履約期間經機關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評鑑作業說明」(不含災防設備部分)辦理評鑑結果,廠商獲得優等(總平均分85分以上未達90分)一次及甲等(總平均分80分以上未達85分)一次以上,且無乙等(總平均分70分以上未達80分)以下情形時,得以後續擴充方式,經洽廠商書面同意後,委由原廠商繼續操作維護,以原契約條件續約,惟契約價金則另外辦理議價程序。另針對災防設備部分,機關得以後續擴充方式,經洽廠商書面同意後,委由原廠商繼續辦理,以原契約條件續約,惟契約價金則另外辦理議價程序。 (2)抽(揚)水站部份,每次擴充服務期間為36個月,以擴充兩次為上限(期間112年1月~117年12月止)。第一次擴充金額以8,000萬元為上限;第二次擴充時,機關得將災防設備部分納入擴充範圍,其金額以9,800萬元為上限。 (3)災防設備部分,每次擴充服務期間為12個月,以擴充5次為上限(期間110年1月~114年12月止)。第1~3次擴充金額每次以320萬元為上限;第4~5次擴充金額每次以350萬元為上限。 2.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 (1)服務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3年06月30日止,若履約期間經機關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評鑑作業說明」辦理評鑑結果,廠商獲得優等(總平均分85分以上未達90分)二次及甲等(總平均分80分以上未達85分)一次以上,且無乙等(總平均分70分以上未達80分)以下情形時,得以後續擴充方式,經洽廠商書面同意後,委由原廠商繼續操作維護,以原契約條件續約,惟契約價金則另外辦理議價程序。 (2)擴充服務期間為48個月,以擴充1次為上限(期間113年7月~117年6月止)。擴充金額以2億元為上限。(詳投標須知第7點。 十.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為各分冊契約金額之10%。 十一.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二.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2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09年1月22日修正內容如下:(詳修正對照表) 1.修正「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一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招標文件之「作業說明」及附件二權責分工表。 2.修正「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一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招標文件之「作業說明」。 3.修正「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一期)」評選須知。 4.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修正後之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817、傳真:02-25953624 )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1-31T04:45:08+08:00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設施管理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張凱偉
聯絡電話
(02)25973183分機817
傳真號碼
(02)25953624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18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9/01/30
原公告日
109/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
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
5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總計
12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2/04 17:00
開標時間
109/02/05 09:3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本府108年11月29日府工採字第1083023993號函範本修正本勞務採購契約。
歸屬計畫類別
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僅須任一項符合(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等。(2)專業營造業: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3) 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4)廢(污)水處理業J101060(5)機械安裝業E604010。(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二、(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1.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具備下水道系統或公、民營污(廢)水處理設施代操作維護工作一年以上實績,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單件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 67,000,000 元。(2)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 169,000,000 元。(3)應附證明文件:實績證明,包括:承攬完成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經業主核發足資證明工作完成之文件。(二) 具有相當財力者:1.廠商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台幣16,900,000 元之相關證明文件,或廠商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並符合下列規定(財力資格):(1)淨值不低於新台幣14,000,000元。(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2.應附證明文件:財力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三.本採購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GPA)、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詳投標須知第8、15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計新臺幣(下同)250元整,郵購者請另附回郵(郵票)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二樓出納室購領。二、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其他]: 一.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二、準用最有利標之公開評選決標原則:以固定費用給付,以序位第一,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優勝廠商。(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三.本採購案採固定費用給付,服務建議書標價、詳細價目表標價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 四.本採購採合併發包分冊訂約,屆時訂約之契約名稱及契約編號分別為「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契約編號: S1082410903001 (預算金額為新臺幣68,800,000元整) 及「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契約編號:S1082410903002 (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75,600,000元整) ,合計預算金額為244,400,000元。 五.本採購案決標總價係2冊契約金額加總,決標後之各契約價金別為決標總價乘以【約28.15%】後之金額為「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之決標金額,決標總價乘以【約71.85%】後之金額為「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之決標金額。 六.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開標結果廠商符合第1款決標原則時,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並依投標須知第59點辦理。 七.履約工作範圍:詳各分冊作業說明。 八.履約期限:1.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操作費:自109年4月1日起或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止。2.災防期間抽水機、發電機等設備租借及人員動員費用:109年4月1日起或機關通知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3.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自109年7月1日起或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3年6月30日止。(詳各分冊契約第7條) 九.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 1.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 (1)契約服務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1年12月31日止,若履約期間經機關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評鑑作業說明」(不含災防設備部分)辦理評鑑結果,廠商獲得優等(總平均分85分以上未達90分)一次及甲等(總平均分80分以上未達85分)一次以上,且無乙等(總平均分70分以上未達80分)以下情形時,得以後續擴充方式,經洽廠商書面同意後,委由原廠商繼續操作維護,以原契約條件續約,惟契約價金則另外辦理議價程序。另針對災防設備部分,機關得以後續擴充方式,經洽廠商書面同意後,委由原廠商繼續辦理,以原契約條件續約,惟契約價金則另外辦理議價程序。 (2)抽(揚)水站部份,每次擴充服務期間為36個月,以擴充兩次為上限(期間112年1月~117年12月止)。第一次擴充金額以8,000萬元為上限;第二次擴充時,機關得將災防設備部分納入擴充範圍,其金額以9,800萬元為上限。 (3)災防設備部分,每次擴充服務期間為12個月,以擴充5次為上限(期間110年1月~114年12月止)。第1~3次擴充金額每次以320萬元為上限;第4~5次擴充金額每次以350萬元為上限。 2.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 (1)服務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至民國113年06月30日止,若履約期間經機關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評鑑作業說明」辦理評鑑結果,廠商獲得優等(總平均分85分以上未達90分)二次及甲等(總平均分80分以上未達85分)一次以上,且無乙等(總平均分70分以上未達80分)以下情形時,得以後續擴充方式,經洽廠商書面同意後,委由原廠商繼續操作維護,以原契約條件續約,惟契約價金則另外辦理議價程序。 (2)擴充服務期間為48個月,以擴充1次為上限(期間113年7月~117年6月止)。擴充金額以2億元為上限。(詳投標須知第7點。 十.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為各分冊契約金額之10%。 十一.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二.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2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09年1月22日修正內容如下:(詳修正對照表) 1.修正「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一期)-抽(揚)水站暨災防設備」招標文件之「作業說明」及附件二權責分工表。 2.修正「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一期)-迪化污水抽水站暨截流站」招標文件之「作業說明」。 3.修正「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一期)」評選須知。 4.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修正後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817、傳真:02-25953624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9/02/04 17:00
開標日期
109/02/0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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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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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轄內抽(揚)水站及截流站委託操作維護工作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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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4-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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