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824108043 已決標公告

內湖污水處理廠第二期設備汰換更新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宇兆工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380,000
原始預算
$ 12,800,000
底價金額
$ 12,480,000
決標折數
83.1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顗臻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19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規劃設計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黃顗臻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19
傳真號碼 (02)25953624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451@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2/27
原公告日 108/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1/02 10:00
開標時間 109/01/02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3/0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開工之日起240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11月8日府工採字第1080156227號函先行修正第9條第28款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詳投標須知第13點)。 1.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附證明文件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E601010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4.E604010機械安裝業。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行政大樓2樓出納室購領。2.郵購。3.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公告底價 :新臺幣1,248萬元。 一、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同質採購最低標;總價決標,非複數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二、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本採購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四、本採購無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五、本採購履約期限: 本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 7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240 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六、本採購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10及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其他:2 年(除廠區LED照明設備保固1年外)。(2)結構物,包括但不限於建築物構造體及屋頂防水、暗渠、橋梁、隧道、堤防、護岸、護坡、駁坎、排水溝、涵管、箱涵、擋土牆、防砂壩、道路等或為此等工作物之重大修繕者及地表以下之壁體及工程,由廠商保固5年。(3) 臨時設施之保固期為其使用期間。(4)其他:保固期責任範圍維持設備運轉所需之維修配件、保養及耗材,以上皆為連工帶料。 (詳契約第17條) 八、本採購履約地點:臺北市內湖污水處理廠。 (詳契約第2條) 九、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09年02月29日。 十一、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24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3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二、疑義.異議受理窗口:黃顗臻(規劃設計科) TEL:25973183#619、FAX:25968672、潘淑君(發包股)TEL:25973183#201、FAX: 25952572。 108年12月27日修正內容如下: 1.修正招標文件中08.工程施工規範如下: 一、第11341章自動加壓給水機組1.03主要規格及操作條件一覽表,W1加壓泵每台參考馬力誤植由「7.5HP」修改為「≦10HP」。 二、第11361章儀錶空氣源機組及第11362章廠用空氣源機組,1.03設計條件.註3噪音值說明誤植由「85dB(A) 」修改為「80dB(A) 」。 三、第11361章儀錶空氣源機組及第11362章廠用空氣源機組,3.09現場性能測試及啟動說明誤植修改為「3.09廠驗及試驗」章節。 2.原先截止投標108/12/30 17:00延長至109/01/02 10:00 原先開標時間108/12/31 10:00延長至109/01/02 14:30 3. 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09年03月02日。 4.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修正後之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619、傳真:02-25968672)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顗臻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19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規劃設計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黃顗臻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19
傳真號碼
(02)25953624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451@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2/27
原公告日
108/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01/02 10:00
開標時間
109/01/02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3/0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開工之日起240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11月8日府工採字第1080156227號函先行修正第9條第28款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詳投標須知第13點)。 1.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附證明文件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E601010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4.E604010機械安裝業。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本案不允許外國廠商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行政大樓2樓出納室購領。2.郵購。3.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公告底價
:新臺幣1,248萬元。 一、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同質採購最低標;總價決標,非複數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二、開標方式: 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本採購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四、本採購無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五、本採購履約期限: 本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 7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240 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六、本採購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10及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其他:2
年(除廠區LED照明設備保固1年外)。(2)結構物,包括但不限於建築物構造體及屋頂防水、暗渠、橋梁、隧道、堤防、護岸、護坡、駁坎、排水溝、涵管、箱涵、擋土牆、防砂壩、道路等或為此等工作物之重大修繕者及地表以下之壁體及工程,由廠商保固5年。(3) 臨時設施之保固期為其使用期間。(4)其他:保固期責任範圍維持設備運轉所需之維修配件、保養及耗材,以上皆為連工帶料。 (詳契約第17條) 八、本採購履約地點:臺北市內湖污水處理廠。 (詳契約第2條) 九、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09年02月29日。 十一、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24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3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二、疑義.異議受理窗口:黃顗臻(規劃設計科) TEL:25973183#619、FAX:25968672、潘淑君(發包股)TEL:25973183#201、FAX: 25952572。 108年12月27日修正內容如下: 1.修正招標文件中08.工程施工規範如下: 一、第11341章自動加壓給水機組1.03主要規格及操作條件一覽表,W1加壓泵每台參考馬力誤植由「7.5HP」修改為「≦10HP」。 二、第11361章儀錶空氣源機組及第11362章廠用空氣源機組,1.03設計條件.註3噪音值說明誤植由「85dB(A) 」修改為「80dB(A) 」。 三、第11361章儀錶空氣源機組及第11362章廠用空氣源機組,3.09現場性能測試及啟動說明誤植修改為「3.09廠驗及試驗」章節。 2.原先截止投標108/12/30 17:00延長至109/01/02 10:00 原先開標時間108/12/31 10:00延長至109/01/02 14:30 3. 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09年03月02日。 4.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修正後之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619、傳真:02-25968672)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