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so10427@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提高臺北市污水下水道管渠檢視調查資料之完整性。
2.透過污水下水道清理檢視調查作業可有效提高污水管網資料之正確性與完整性,有助於建構完整之管理資料庫。
3.透過污水管渠清理檢視調查作業,可瞭解污水管內現況,清理淤泥或雜物,有助於提高管渠能力。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03月26日府工採字第1083004210號函修頒工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一) 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級(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c.其他:分包廠商應為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c.其他:分包廠商應為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三.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投標廠商及分包廠商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四.外國廠商得否參與: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
二、郵購。
三、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一、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統包方式、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及總價決標。最有利標決標原則: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評定最有利標之方式: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價格不納入評比,綜合考量廠商之評比及價格,以整體表現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決定序位第一者為最有利標。(詳投標須知35、59及63點)
二、本採購預算為新台幣(同下) 41,645,870元整,內含委託設計費1,505,200元整及發包工程費40,140,670元整。(詳投標須知102點)
三、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四、本採購不訂底價。(詳投標須知第6點)
五、本案無給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六、本案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七、採購範圍:臺北市內污水下水道主、次幹管之士林主幹管、建國南北路次幹管、吉林路次幹管。(詳需求計畫書第2條)
八、履約期限:本統包工程於機關簽約次日起算工期,總工期為520日(詳需求計畫書-工期預估),包含:1.前置作業90天。2.檢視、細部設計、修繕340天。3.檢視成果製作90天。 (詳需求計畫書-工期預估)
九、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73點)
十、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一、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08年9月1日。
十二、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6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6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三、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卓耀宗(維護工程科)電話:02-25973183分機579,傳真:02- 25992889、潘淑君(發包)電話:02-25973183分機201,傳真:02-25952572。
108年5月29日
1.更正履約地點為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2.更正廠商資格: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代碼。
3.修正投標須知內E103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資格代碼。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759、傳真:02-2596867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