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824108015 已決標公告

全市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萬碁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988,000
原始預算
$ 36,7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49.0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卓耀宗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59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卓耀宗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59
傳真號碼 (02)25968672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427@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機關通報時間自本工程開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本契約第3條第1款所列之契約價金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若機關因執行需求,得視實際需要展延履約期限,惟期間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2.本採購案各分標契約擴充上限金額(詳附加說明及投標須知第7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27 17:00
開標時間 108/05/28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2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03月26日府工採字第1083004210號函修正工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詳投標須知第13點)。 1.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附證明文件a. 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 E107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應附證明文件: a.承攬工程手冊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 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應附證明文件: a. 營業許可證書。b.承辦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本案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不允許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參與投標。 (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12時,下午2~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二、至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其他 一、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二、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及總價決標。最有利標決標原則: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評定最有利標之方式: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價格不納入評比,綜合考量廠商之評比及價格,以整體表現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決定序位第1者為最有利標。(詳投標須知第59、63點) 三、複數決標說明: 依A項「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B項「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順序分別評定最有利標廠商並辦理決標,每家廠商僅可得標一個分項(詳投標須知第59點) 。 四、各分項之履約地點如下列: 1.A項:(1)「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履約地點-臺北市松山、信義、南港、內湖、大安、文山區及其他應機關臨時交辦地點。(2)「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履約地點-臺北市松山、信義、南港、內湖、大安、文山區及其他應機關要求交辦地點。 2.B項:(1)「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履約地點-臺北市萬華、中正、中山、大同、北投、士林區及其他應機關臨時交辦地點。(2)「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履約地點-臺北市萬華、中正、中山、大同、北投、士林區及其他應機關要求交辦地點。(詳各分項契約第2條) 五、本採購案各分項採二標合併發包分冊訂約,屆時訂約之契約名稱、契約編號及決標金額分別為: 1.A項:「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契約編號:S108241080150101(契約上限金額為1,170萬元整)、「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契約編號:S108241080150102(契約上限金額為665萬元整);本分項決標總價係二項加總,決標後之各契約價金別為決標總價乘以【63.76%】後之金額為「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之決標金額,決標總價乘以【36.24%】後之金額為「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之決標金額。 2.B項:「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契約編號:S108241080150201(契約上限金額為1,170萬元整)、「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契約編號:S108241080150202(契約上限金額為665萬元整);本分項決標總價係二項加總,決標後之各契約價金分別為決標總價乘以【63.76%】後之金額為「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之決標金額,決標總價乘以【36.24%】後之金額為「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之決標金額。 六、本採購案有後續擴充: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機關通報時間自本工程開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本契約第3條第1款所列之契約價金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若機關因執行需求,得視實際需要展延履約期限,惟期間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1.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擴充上限金額420萬元。2.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擴充上限金額240萬元。3.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擴充上限金額420萬元。4.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擴充上限金額240萬元。(詳投標須知第7點) 七、本採購不訂底價(詳投標須知第6點) 八、本案各分項無給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九、本案各分項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十、本案各分項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實作數量結算;本採購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詳特定條款六-51) 十一、各分項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詳各分項契約第3條) 十二、本案各分項履約期限: (詳細說明詳契約第7條) 十三、本案各分項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各分標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各分標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73點) 十四、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五、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08年8月10日。 十六、有關投標廠商提送服務建議書及相關規定事項,詳本採購案評選須知。 十七、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5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5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759、傳真:02-2596867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項-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8,35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項-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卓耀宗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59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維護工程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卓耀宗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59
傳真號碼
(02)25968672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427@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機關通報時間自本工程開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本契約第3條第1款所列之契約價金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若機關因執行需求,得視實際需要展延履約期限,惟期間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2.本採購案各分標契約擴充上限金額(詳附加說明及投標須知第7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27 17:00
開標時間
108/05/28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2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03月26日府工採字第1083004210號函修正工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詳投標須知第13點)。 1.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應附證明文件a. 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 E107071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應附證明文件: a.承攬工程手冊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3. 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應附證明文件: a. 營業許可證書。b.承辦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本案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不允許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參與投標。 (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12時,下午2~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二、至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其他
一、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二、本採購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複數決標;分項決標、最有利標(適用最有利標)及總價決標。最有利標決標原則: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評定最有利標之方式: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價格不納入評比,綜合考量廠商之評比及價格,以整體表現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決定序位第1者為最有利標。(詳投標須知第59、63點) 三、複數決標說明: 依A項「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B項「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順序分別評定最有利標廠商並辦理決標,每家廠商僅可得標一個分項(詳投標須知第59點) 。 四、各分項之履約地點如下列: 1.A項:(1)「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履約地點-臺北市松山、信義、南港、內湖、大安、文山區及其他應機關臨時交辦地點。(2)「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履約地點-臺北市松山、信義、南港、內湖、大安、文山區及其他應機關要求交辦地點。 2.B項:(1)「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履約地點-臺北市萬華、中正、中山、大同、北投、士林區及其他應機關臨時交辦地點。(2)「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履約地點-臺北市萬華、中正、中山、大同、北投、士林區及其他應機關要求交辦地點。(詳各分項契約第2條) 五、本採購案各分項採二標合併發包分冊訂約,屆時訂約之契約名稱、契約編號及決標金額分別為: 1.A項:「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契約編號:S108241080150101(契約上限金額為1,170萬元整)、「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契約編號:S108241080150102(契約上限金額為665萬元整);本分項決標總價係二項加總,決標後之各契約價金別為決標總價乘以【63.76%】後之金額為「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之決標金額,決標總價乘以【36.24%】後之金額為「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之決標金額。 2.B項:「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契約編號:S108241080150201(契約上限金額為1,170萬元整)、「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契約編號:S108241080150202(契約上限金額為665萬元整);本分項決標總價係二項加總,決標後之各契約價金分別為決標總價乘以【63.76%】後之金額為「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之決標金額,決標總價乘以【36.24%】後之金額為「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之決標金額。 六、本採購案有後續擴充: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機關通報時間自本工程開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本契約第3條第1款所列之契約價金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若機關因執行需求,得視實際需要展延履約期限,惟期間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1.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擴充上限金額420萬元。2.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擴充上限金額240萬元。3.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維護標)擴充上限金額420萬元。4.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檢視標)擴充上限金額240萬元。(詳投標須知第7點) 七、本採購不訂底價(詳投標須知第6點) 八、本案各分項無給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九、本案各分項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十、本案各分項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實作數量結算;本採購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詳特定條款六-51) 十一、各分項契約價金之給付: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詳各分項契約第3條) 十二、本案各分項履約期限: (詳細說明詳契約第7條) 十三、本案各分項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各分標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各分標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73點) 十四、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五、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08年8月10日。 十六、有關投標廠商提送服務建議書及相關規定事項,詳本採購案評選須知。 十七、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5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5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759、傳真:02-25968672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項-108年度臺北市東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18,35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項-108年度臺北市西區污水設施檢視及維護預約式工程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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