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so30144@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2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7年11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76013321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3資訊服務業、I4廣告業、J4電影事業、J5廣播事業、J7休閒娛樂服務業。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但允許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參與投標。(詳投標須知第8、15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12時,下午2~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二.至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一.決標方式:公開評選及議價。
二.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三.議價方式:依評選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優先議價。(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四.契約價金之給付:總包價法。(詳契約第3條)
五.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六.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 160 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第7條及需求規範說明書)
七.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八.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九.廠商押標金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符合投標須知第47點及第25點規定,有效期應至少至108年3月27日。
十.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許育慈(營運管理科) TEL:25973183分機102、FAX:25974045、周金鄉(發包股)TEL :25973183#201、FAX: 25952572。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102、傳真:02-25974045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