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724107001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臺北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清查(預約式契約)等2標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4,660,000
原始預算
$ 8,970,000
底價金額
$ 15,200,000
決標折數
30.6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媛婷
聯絡電話 (02)25973183#188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營運管理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李媛婷
聯絡電話 (02)25973183#188
傳真號碼 (02)25974045
電子郵件信箱 sso30032@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6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 (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5/0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訂約翌日起至契約金額用罄為止或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5年0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c.其他:(a)綜合營造業經登記取得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E503011) 並完成申請營業許可程序,領取營業許可證書。(b)綜合營造業經登記取得自來水管承裝商且其營業項目有(E503011)之資格,或有下水道法第21條所規定合格技工三名證明文件【合格技工證明文件規定(詳投標須知第13點)】 (2)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a.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b.承辦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c.其他:自來水管承裝商且其營業項目有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且有下水道法第21條所規定合格技工三名證明文件【合格技工證明文件規定(詳投標須知第13點)】。 (3) 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a.營業許可證書。b.承辦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本採購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GPA、ASTEP),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詳投標須知第8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二樓出納室購領。 二、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三、郵購。
其他 一、本案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同質採購最低標,複數決標;分項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68點) 複數決標說明:本採購案分項為A、B共2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07年度臺北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清查松山、信義、大安、萬華 (預約式契約),預算金額8,970,000元,履約標的範圍-為臺北市松山、信義、大安、萬華等行政區及機關交辦範圍。(詳契約第2條) B項-107年度臺北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清查南港、內湖、士林、北投、中山(預約式契約),預算金額8,970,000元,履約標的範圍-為臺北市萬南港、內湖、士林、北投、中山等行政區及機關交辦範圍。(詳契約第2條) 二、本案各分項依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詳招標文件-06.特定條款-六-51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 三、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四、本案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五、各分項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機關訂約翌日起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本契約履約期間自訂約翌日起至契約金額(8,970,000元整)用罄為止或107年12月31日止(以先屆為準) (詳契約第7條) 六、各分項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89萬7,000元;保固保證金額度為無需繳納。(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本案無給付預付款:無。(詳契約第5條) 八、本案各分項之資格均相同,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得僅提供1份附入最先開標之該分項證件封。另各分項之價格文件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放入各分項「價格封」,各分項「價格封」內應檢附【投標書、詳細表】。(詳投標須知第42點) 九、票據信用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03月0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03月0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一、疑義、異義受理窗口:李媛婷(營運管理科) TEL:02-2597-3183分機188,FAX:02-2597-4045潘淑君(工務科)TEL:25973183#201,FAX:25952572。 十二、本案第2次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規定辦理;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188、傳真:02-25974045)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7年度臺北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清查南港、內湖、士林、北投、中山(預約式契約)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8,97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截標時間 107/03/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媛婷
聯絡電話
(02)25973183#188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營運管理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李媛婷
聯絡電話
(02)25973183#188
傳真號碼
(02)25974045
電子郵件信箱
sso30032@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6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 (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5/0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訂約翌日起至契約金額用罄為止或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5年0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1)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c.其他:(a)綜合營造業經登記取得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E503011) 並完成申請營業許可程序,領取營業許可證書。(b)綜合營造業經登記取得自來水管承裝商且其營業項目有(E503011)之資格,或有下水道法第21條所規定合格技工三名證明文件【合格技工證明文件規定(詳投標須知第13點)】 (2)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a.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b.承辦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c.其他:自來水管承裝商且其營業項目有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自來水管承裝商且有下水道法第21條所規定合格技工三名證明文件【合格技工證明文件規定(詳投標須知第13點)】。 (3) 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a.營業許可證書。b.承辦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詳投標須知第13點)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本採購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GPA、ASTEP),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詳投標須知第8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二樓出納室購領。 二、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三、郵購。
其他
一、本案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同質採購最低標,複數決標;分項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68點) 複數決標說明:本採購案分項為A、B共2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107年度臺北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清查松山、信義、大安、萬華 (預約式契約),預算金額8,970,000元,履約標的範圍-為臺北市松山、信義、大安、萬華等行政區及機關交辦範圍。(詳契約第2條) B項-107年度臺北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清查南港、內湖、士林、北投、中山(預約式契約),預算金額8,970,000元,履約標的範圍-為臺北市萬南港、內湖、士林、北投、中山等行政區及機關交辦範圍。(詳契約第2條) 二、本案各分項依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詳招標文件-06.特定條款-六-51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開口契約採購注意事項。 三、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四、本案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五、各分項履約期限:廠商應自機關訂約翌日起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本契約履約期間自訂約翌日起至契約金額(8,970,000元整)用罄為止或107年12月31日止(以先屆為準) (詳契約第7條) 六、各分項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89萬7,000元;保固保證金額度為無需繳納。(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本案無給付預付款:無。(詳契約第5條) 八、本案各分項之資格均相同,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得僅提供1份附入最先開標之該分項證件封。另各分項之價格文件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放入各分項「價格封」,各分項「價格封」內應檢附【投標書、詳細表】。(詳投標須知第42點) 九、票據信用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03月0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03月0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一、疑義、異義受理窗口:李媛婷(營運管理科) TEL:02-2597-3183分機188,FAX:02-2597-4045潘淑君(工務科)TEL:25973183#201,FAX:25952572。 十二、本案第2次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規定辦理;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188、傳真:02-25974045)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7年度臺北市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清查南港、內湖、士林、北投、中山(預約式契約)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8,97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截標時間
107/03/05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