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624106022 已決標公告

八里污水處理廠第3期設備汰舊更新工程-土建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佑盈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190,000
原始預算
$ 22,649,034
底價金額
$ 21,000,000
決標折數
91.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江逸祥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17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設計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江逸祥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17
傳真號碼 (02)25974574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369@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5/09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3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0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240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頒工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二樓出納室購領。2、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3、郵購。
其他 一、決標方式:訂有底價、最低價得標,非複數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二、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本案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四、履約期限:本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240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五、履約地點:新北市八里區八里污水處理廠。(詳契約第2條) 六、保證金額度: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10及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本工程給付預付款:無。 八、結算方式: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詳契約第3條) 九、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或簽名),否則無效。(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5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5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一、疑義、異義受理窗口:江逸祥(設計科)TEL:(02)25973183分機617,FAX:(02)25974574、周金鄉(工務科)TEL:25973183#201,FAX:25952572。 十二、本案第2次招標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10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617、傳真:(02)2597457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江逸祥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17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設計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江逸祥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17
傳真號碼
(02)25974574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369@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5/09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3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7/0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240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頒工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二樓出納室購領。2、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3、郵購。
其他
一、決標方式:訂有底價、最低價得標,非複數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二、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本案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四、履約期限:本工程應於機關通知日起 7 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 240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五、履約地點:新北市八里區八里污水處理廠。(詳契約第2條) 六、保證金額度: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百分之10及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詳投標須知第73點) 七、本工程給付預付款:無。 八、結算方式: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以契約中所列履約標的項目及單價,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給付。(詳契約第3條) 九、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或簽名),否則無效。(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5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5月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一、疑義、異義受理窗口:江逸祥(設計科)TEL:(02)25973183分機617,FAX:(02)25974574、周金鄉(工務科)TEL:25973183#201,FAX:25952572。 十二、本案第2次招標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10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617、傳真:(02)2597457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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