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624106019 已決標公告

迪化污水處理廠參觀動線妝點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禾帛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50,000
原始預算
$ 2,500,000
底價金額
$ 2,370,000
決標折數
94.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朱祐稜
聯絡電話 (02)25973183#862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迪化污水處理廠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朱祐稜
聯絡電話 (02)25973183#862
傳真號碼 (02)25964695
電子郵件信箱 sso3023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污水處理廠附設休閒運動公園路燈之旗架及旗幟設計,預估金額1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5/18
原公告日 106/05/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31 17:00
開標時間 106/06/01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12萬5‚000 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期限應於決標翌日起至106年7月15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5年0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E801060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二)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需年滿20歲)。 (三) 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四) J601010藝文服務業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12時,下午2~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二.至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其他 一.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二.決標方式:公開評選及議價。(詳投標須知第5條) 三.議價方式:依評選優勝廠商序位,自最優勝者,依序辦理議價。(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四.契約價金之給付:總包價法。(詳契約第3條) 五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詳投標須知第73條) 六.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至106年7月15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第7條) 七.票據信用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詳投標須知第13條) 八.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05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05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九.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朱祐稜(迪化污水處理廠)TEL:25973183分機862、FAX:25964695、潘淑君(發包股)TEL :25973183#106、FAX: 25952572。 106年5月18日更正內容: 1.招標文件電子檔更正內容如下: 一、修正招標文件中契約本文第七條履約期限: (一)履約期限(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至106年9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依前項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其他:依本契約需求計畫書規定辦理。 二、修正需求計畫書中施作期程、注意事項: (一)「迪化污水處理廠控制大樓1F至B1操作層參觀廊道樓梯間牆面及走道、B1操作層往休閒運動公園樓梯間牆面、B1操作層參觀廊道整體視覺空間妝點工作」應於106年8月30日前完成施作;「迪化污水處理廠附設休閒運動公園延平北路側2座聯外樓梯妝點工作」應於106年9月30日前完成施作。 (二)廠商需於決標日起10日內提送本案工作計畫書內容範圍至少「包含設計理念、設計平面規劃圖(大樣圖)、模擬示意圖、工作期程、材料使用說明、施作安全防護等」至機關辦理審查會議,資料份數依機關通知提送。 (三)注意事項中(一)刪除且已併入施作期程(二)中。 2.已領標廠商請重新下載修正後之招標文件,或持領標憑證至本處(工務科發包股)換領(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826、傳真:02-25964695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朱祐稜
聯絡電話
(02)25973183#862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迪化污水處理廠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朱祐稜
聯絡電話
(02)25973183#862
傳真號碼
(02)25964695
電子郵件信箱
sso3023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污水處理廠附設休閒運動公園路燈之旗架及旗幟設計,預估金額10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05/18
原公告日
106/05/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31 17:00
開標時間
106/06/01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12萬5‚000 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契約期限應於決標翌日起至106年7月15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5年0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E801060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二)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需年滿20歲)。 (三) 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 (四) J601010藝文服務業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 (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12時,下午2~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二.至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其他
一.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二.決標方式:公開評選及議價。(詳投標須知第5條) 三.議價方式:依評選優勝廠商序位,自最優勝者,依序辦理議價。(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四.契約價金之給付:總包價法。(詳契約第3條) 五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詳投標須知第73條) 六.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至106年7月15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契約第7條) 七.票據信用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詳投標須知第13條) 八.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05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05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九.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朱祐稜(迪化污水處理廠)TEL:25973183分機862、FAX:25964695、潘淑君(發包股)TEL :25973183#106、FAX: 25952572。 106年5月18日更正內容: 1.招標文件電子檔更正內容如下: 一、修正招標文件中契約本文第七條履約期限: (一)履約期限(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至106年9月30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二)依前項所定期限,履約分段進度如下(由機關擇一於招標時載明),其他:依本契約需求計畫書規定辦理。 二、修正需求計畫書中施作期程、注意事項: (一)「迪化污水處理廠控制大樓1F至B1操作層參觀廊道樓梯間牆面及走道、B1操作層往休閒運動公園樓梯間牆面、B1操作層參觀廊道整體視覺空間妝點工作」應於106年8月30日前完成施作;「迪化污水處理廠附設休閒運動公園延平北路側2座聯外樓梯妝點工作」應於106年9月30日前完成施作。 (二)廠商需於決標日起10日內提送本案工作計畫書內容範圍至少「包含設計理念、設計平面規劃圖(大樣圖)、模擬示意圖、工作期程、材料使用說明、施作安全防護等」至機關辦理審查會議,資料份數依機關通知提送。 (三)注意事項中(一)刪除且已併入施作期程(二)中。 2.已領標廠商請重新下載修正後之招標文件,或持領標憑證至本處(工務科發包股)換領(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826、傳真:02-25964695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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