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624106002 已決標公告

迪化污水處理廠第一期設備汰換工程規劃設計委託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技嘉電機工業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00,000
原始預算
$ 6,230,000
底價金額
$ 6,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逸祥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17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設計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江逸祥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17
傳真號碼 (02)25974574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36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30 17:00
開標時間 106/10/31 11: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6年8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4500號函修頒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或環境工程或水利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或環境工程或水利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但允許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參與投標。 (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12時,下午2~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二.至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其他 一.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二.議價方式:依評選優勝廠商序位,自最優勝者,依序辦理議價。(詳投標須知第64條) 三.契約價金之給付:總包價法。(詳契約第3條) 四.履約保證金額度:無需繳納。(詳投標須知第73條) 五.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次日起算履約日,並依履約各分段進度約定期限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詳契約第7條) 六.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詳投標須知第13條) 七.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0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0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八.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江逸祥(設計科) TEL:25973183分機617、FAX:25974574、周金鄉(發包股)TEL :25973183#201、FAX: 25952572。 。 本案為第2次修正,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修正後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617、傳真:02-2597457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江逸祥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17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設計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江逸祥
聯絡電話
(02)25973183#617
傳真號碼
(02)25974574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36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9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30 17:00
開標時間
106/10/31 11: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6年8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630004500號函修頒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或環境工程或水利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二)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機械工程或電機工程或環境工程或水利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但允許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參與投標。 (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12時,下午2~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二.至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三.郵購。
其他
一.評選日期與地點:由本處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廠商。 二.議價方式:依評選優勝廠商序位,自最優勝者,依序辦理議價。(詳投標須知第64條) 三.契約價金之給付:總包價法。(詳契約第3條) 四.履約保證金額度:無需繳納。(詳投標須知第73條) 五.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次日起算履約日,並依履約各分段進度約定期限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詳契約第7條) 六.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詳投標須知第13條) 七.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0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0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八.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江逸祥(設計科) TEL:25973183分機617、FAX:25974574、周金鄉(發包股)TEL :25973183#201、FAX: 25952572。 。 本案為第2次修正,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修正後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617、傳真:02-2597457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30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