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so10069@mail.taipei.gov.tw
洽辦機關
3.79.11.1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押標金額度
A項-新臺幣145萬元整,B項-新臺幣86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履約期限
應於106年6月30日以前竣工(詳契約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8月19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工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A項-「代辦106年度世大運優化市容路面更新工程(中山北路3段、環河北路2段)」
E10101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B項-「代辦106年度世大運優化市容路面更新工程(師大路、林森南路)」
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應全冊影印,不得漏頁)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三、外國廠商得否參與:否。
(詳投標須知第8、13)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
2.郵購。
3.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其他
一、本案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採同質採購最低標,複數決標;分項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68點)
複數決標說明:本採購案分項為A、B共2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代辦106年度世大運優化市容路面更新工程(中山北路3段、環河北路2段)」預算金額29,119,397元,履約標的地點-本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民族西路~美術館前)、大同區環河北路2段(民族西路~環河北路3段),另機關得視實際需求要求廠商辦理臺北市其他地點,並以原契約單價辦理,廠商不得拒絕。
B項-「代辦106年度世大運優化市容路面更新工程(師大路、林森南路)」預算金額17,260,210元,履約標的地點-本市大安區師大路(羅斯福路~和平東路)、中正區林森南路(仁愛路~忠孝東路),另機關得視實際需求要求廠商辦理臺北市其他地點,並以原契約單價辦理,廠商不得拒絕。。
二、本案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三、本案各分項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四、本案各分項無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五、本案各分項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保固金額度:
A項-「代辦106年度世大運優化市容路面更新工程(中山北路3段、環河北路2段)」,押標金:新臺幣145萬元整;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保固金: 契約金額3%。(詳投標須知第73點)
B項-「代辦106年度世大運優化市容路面更新工程(師大路、林森南路)」押標金:新臺幣86萬元整;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保固金: 契約金額3%。(詳投標須知第73點)
六、本案各分項保固期間:(詳契約第17條)
七、本案各分項履約期限:各分項工程之施工應於106年6月30日以前竣工。(詳契約第7條)
八、本工程含有「瀝青混凝土刨除料殘值」項目,係售予廠商作為「收入」繳庫,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分別為A項: -224,295元(1495.3m3*(-150.00元/m3)=-224,295元);B項:-177,222元(1181.48m3*(-150.00元/m3)=-177,222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作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單價(-150.00元/m3)不得因決標金額所作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詳投標須知第102點)
九、各分項之資格文件,投標廠商均需分別附具各分項之證件封。另各分項之價格文件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放入各分項「價格封」,各分項「價格封」內應檢附【投標書、詳細價目表】。(詳投標須知第42點)
十、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或簽名),否則無效。(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十一、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02月2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02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二、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楊惠娟(設計科)電話:02-25973183分機621,傳真:02- 25974574,周金鄉(發包)電話:02-25973183分機201,傳真:02-25952572。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621、傳真:02-25974574)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A項-第1標-「代辦106年度世大運優化市容路面更新工程(中山北路3段、環河北路2段)」
品項名稱_2
B項-第2標-「代辦106年度世大運優化市容路面更新工程(師大路、林森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