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未來得與廠商辦理後續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項目若屬原契約詳細表項目,除另有約定者外,依照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延長履約期間之執行工作核算,免另召開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辦理;若屬新增項目(因應本府及本處業務或政策上的變動需求,後續提供需求)以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原廠商辦理議價程序。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90萬元整,後續擴充增購期間至115年1月31日止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案係勞務標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
(上述投標廠商資格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完成有關資訊系統設計開發、建置、維護或整合等服務工作相關實績證明文件(檢附合約相關內容規範),若為民營企業,其實績相關證明文件,請填寫切結書(詳附表五)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電⼦契約,請⾄經濟部⼯商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本府電⼦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本府電⼦文件平台使⽤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1. ⾄行政院⼯程會「政府電⼦採購網 」(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1.【公告固定費⽤】新臺幣4,050,000元整。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1⽉21⽇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11⽉26⽇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疑義、異議受理窗⼝ 】(資訊室)TEL:(02)2597-3183分機327,FAX:(02)25952589; (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4.【開標⽅式】本案採⼀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5.【決標⽅式】總價決標
6.【保固保證⾦】10萬元整。(詳投標須知第73點)
7. 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故報價(投標文件)有效期至114年2月28日。(詳投標須知第59點)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務局衛⽣下⽔道⼯程處資訊室,地址:103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327,傳真:02-25952589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