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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條件因實際需要增加工項或調整既有工項之數量(後續擴充之單價倘引用原契約單價項目,該項目免辦理議價,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50萬元整。
3.本機關保有決定後續擴充與否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4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036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次日起60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需求說明書履約地點,並完成標單內所要求之各工作事項,且各工作事項符合契約約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701010電信工程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招標第2次公告,無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第1次公告)己領標之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10點)***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電⼦契約,請⾄經濟部⼯商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本府電⼦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本府電⼦文件平台使⽤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1.【公告固定費⽤】本案採固定費用(新臺幣:2,720,982元整)給付。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6月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6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疑義、異議受理窗口】 (秘書室)TEL:(02)2597-3183分機228,FAX:(02)2599-2889;(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4.【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5.【決標原則及決標⽅式】最有利標(適⽤最有利標)。總價決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選。
6.【押標金】新臺幣(下同)13萬元。
7.【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結算金額3%,保固2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務局衛⽣下⽔道⼯程處秘書室(地址:103036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25973183分機228、傳真:02- 25992889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