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2003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污水下水道業務管理系統既有功能增修及維護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開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80,000
原始預算
$ 3,98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湯錦城
聯絡電話 (02)25973183#327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資訊室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湯錦城
聯絡電話 (02)25973183#327
傳真號碼 (02)25952589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522@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9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未來得與廠商辦理後續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項目若屬原契約詳細表項目,除另有約定者外,依照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延長履約期間之執行工作核算,免另召開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辦理;若屬新增項目(因應本府及本處業務或政策上的變動需求,後續提供需求)以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原廠商辦理議價程序。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整,後續擴充增購期間至114年1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抬頭「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貼足回郵107元,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x招標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1/16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2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上述投標廠商資格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完成有關資訊系統設計開發、建置、維護或整合等服務工作相關實績證明文件(檢附合約相關內容規範),若為民營企業,其實績相關證明文件,請填寫切結書(詳附表五)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電⼦契約,請⾄經濟部⼯商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本府電⼦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本府電⼦文件平台使⽤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面取: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至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2樓秘書室(出納室)購領,需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 3.函購: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 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貼足回郵107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1.【底價】本案不訂底價,採固定價格給付(新臺幣3,980,000元整),準用最有利標決標。 2.【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1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1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資訊室)TEL:(02)2597-3183分機327,FAX:(02)25952589; (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5.【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7.【保固保證金】10萬元整。(詳投標須知第73點) 8. 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398萬元整)給付,廠商應將投標須知第42點第7款序文規定之詳細價目表納入服務建議書。(詳評選須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資訊室,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 25973183、分機327,傳真:02-25952589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湯錦城
聯絡電話
(02)25973183#327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資訊室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湯錦城
聯絡電話
(02)25973183#327
傳真號碼
(02)25952589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522@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9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未來得與廠商辦理後續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項目若屬原契約詳細表項目,除另有約定者外,依照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延長履約期間之執行工作核算,免另召開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辦理;若屬新增項目(因應本府及本處業務或政策上的變動需求,後續提供需求)以不經公告程序逕洽原廠商辦理議價程序。後續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00萬元整,後續擴充增購期間至114年1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抬頭「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貼足回郵107元,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x招標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1/16 10:0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2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上述投標廠商資格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完成有關資訊系統設計開發、建置、維護或整合等服務工作相關實績證明文件(檢附合約相關內容規範),若為民營企業,其實績相關證明文件,請填寫切結書(詳附表五)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電⼦契約,請⾄經濟部⼯商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本府電⼦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本府電⼦文件平台使⽤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面取: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至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2樓秘書室(出納室)購領,需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 3.函購: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 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貼足回郵107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1.【底價】本案不訂底價,採固定價格給付(新臺幣3,980,000元整),準用最有利標決標。 2.【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3年1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3年1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資訊室)TEL:(02)2597-3183分機327,FAX:(02)25952589; (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5.【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7.【保固保證金】10萬元整。(詳投標須知第73點) 8. 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新臺幣:398萬元整)給付,廠商應將投標須知第42點第7款序文規定之詳細價目表納入服務建議書。(詳評選須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資訊室,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 25973183、分機327,傳真:02-25952589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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