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so10494@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20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項符合): 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或JE01010租賃業或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或JZ99090喜慶綜合服務業或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或J602010演藝活動業或J601010藝文服務業
(上述投標廠商資格應附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規定)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電⼦契約,請⾄經濟部⼯商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本府電⼦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本府電⼦文件平台使⽤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
1.⾄⾏政院⼯程會「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處1樓秘書室總收發(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
1.【底價】本案不訂底價,採固定價格給付(新臺幣800,000元整),參考最有利標決標。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7⽉4⽇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7⽉5⽇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疑義、異議受理窗⼝】(迪化污⽔處理廠)TEL:(02)2597-3183分機861,FAX:(02) 25964463; (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4.【開標⽅式】本案採⼀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5. 【決標原則及決標⽅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總價決標。資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由本機關通知參加評審。
7.【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20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本採購預計於112年9月底前辦理,如受COVID-19之因素影響並經政府公告不宜辦理500人以上(含)之大型戶外活動,廠商應配合機關展延並依機關指定日期辦理。(詳契約第7條)。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務局衛⽣下⽔道⼯程處迪化污⽔處理廠, 地址:103臺北市⼤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 25973183、分機861,傳真:02- 25964463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