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87919494分機10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sso10147@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9年度內湖污水處理廠消防設備改善案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 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 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 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 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 票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 抬頭「臺北市政府工務 局衛生下水道工程 處」),貼足回郵107元, 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x 招標文件」字樣,並請 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2/18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2/19 14: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 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萬9,000元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11月29日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或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2-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執照。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面取:自招標公告 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至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2樓秘書室(出納室)購領,需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
3.函購: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 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貼足回郵107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三、【其他】
1.【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2.【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2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 (內湖廠)TEL:(02)87919494分機106,FAX:(02)87919746; (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5.【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7.【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8.【押標金】新臺幣(下同)39,000元整,【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3% 。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2-14T04:11:37+08:00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147@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 號)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 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 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 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 票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 抬頭「臺北市政府工務 局衛生下水道工程 處」),貼足回郵107元, 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x 招標文件」字樣,並請 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 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萬9,0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11月29日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117010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或IF01010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2-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執照。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 」(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面取:自招標公告 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至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2樓秘書室(出納室)購領,需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 3.函購: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 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貼足回郵107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三、【其他】 1.【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2.【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2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2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 (內湖廠)TEL:(02)87919494分機106,FAX:(02)87919746; (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5.【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7.【決標方式】總價決標 8.【押標金】新臺幣(下同)39,000元整,【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3%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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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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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內湖污水處理廠消防設備改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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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12-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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