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02001 已決標公告

109年內湖污水處理廠廠區暨運動公園清潔及維護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龍祥環保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30,000
原始預算
$ 2,186,000
底價金額
$ 2,100,000
決標折數
72.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可鈞
聯絡電話 (02)87919494#105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內湖污水處理廠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陳可鈞
聯絡電話 (02)87919494#105
傳真號碼 (02)87919746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31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契約屆滿前30日內,機關得視實際需求,以書面通知廠商繼續提供本契約約定之工作項目,展延履約期限以6個月(含)以內為限,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084,000元,其中依原契約單價訂購「職業安全衛生補助費」、「稅什費(含保險費、營業稅等)」及「內湖運動公園停車場清潔維護工作」等3項目,則依詳細表內原訂編列比例調整,免另召開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 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 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 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 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 票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 抬頭「臺北市政府工務 局衛生下水道工程 處」),貼足回郵107元, 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x 招標文件」字樣,並請 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2/03 17:00
開標時間 109/02/04 14: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9,3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2月1日(或機關指定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11月29日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可鈞
聯絡電話
(02)87919494#105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內湖污水處理廠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陳可鈞
聯絡電話
(02)87919494#105
傳真號碼
(02)87919746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31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契約屆滿前30日內,機關得視實際需求,以書面通知廠商繼續提供本契約約定之工作項目,展延履約期限以6個月(含)以內為限,上限金額為新臺幣2,084,000元,其中依原契約單價訂購「職業安全衛生補助費」、「稅什費(含保險費、營業稅等)」及「內湖運動公園停車場清潔維護工作」等3項目,則依詳細表內原訂編列比例調整,免另召開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 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 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 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 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 票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 抬頭「臺北市政府工務 局衛生下水道工程 處」),貼足回郵107元, 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x 招標文件」字樣,並請 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2/03 17:00
開標時間
109/02/04 14:3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9,3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2月1日(或機關指定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11月29日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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