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1 建築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9.11.5 |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 大同區 酒泉街235號 |
| 聯絡人 | 邱芳美 |
| 聯絡電話 | (02) 25973183 #228 |
| 傳真號碼 | (02) 25992889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8/06/11 14:30 |
| 原公告日期 | 108/06/04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大同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107年11月30日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投標廠商家數 | 2 |
| 廠商代碼 | 24551708 |
| 廠商名稱 | 長德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241 新北市 三重區 中正北路25巷21號2樓 |
| 廠商電話 | (02) 24551708 |
| 決標金額 | 666,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8/07/09 - 108/10/07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廠商代碼_2 | 28918143 |
| 廠商名稱_2 | 國崴工程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_2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分水設施結構體屋頂防水及內部設施改善案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長德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666,000元 |
| 底價金額 | 882,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666,000元 |
| 未得標廠商 | 國崴工程有限公司 |
| 是否合格 | 是 |
| 標價金額 | 728,000元 |
| 未得標原因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8/06/25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8/06/26 |
| 契約編號 | 108002006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666,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11.5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附加說明 | 1.本案投標廠商計 2家,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2家,108年6月11日審標結果 2 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其餘 0 家不合格。 2.因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點(十一)之「判斷基準」為新臺幣(下同)708,500元,且經主持人發現長德開發工程有限公司之標價666,000元低於底價之80%,但高於底價之70%,雖高於「判斷基準」之80%,惟本機關認為恐有「總標價偏低且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等疑慮,依「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80%案件之執行程序」,先予保留決標,並請該公司於108年6月13日前(含)來函說明。 3.經本處採購審查小組108年6月18日之會議紀錄建議簽與鈞長108年6月21日之核示,同意決標給最低標廠商「長德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4.108年6月25日議約,底價為882,000元,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布決標,且得標廠商「長德開發工程有限公司」無異議。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