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1012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大型柴油車裝設濾煙器」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捷靖科技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48,000
原始預算
$ 492,000
底價金額
$ 480,000
決標折數
93.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俊傑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02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設施管理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陳俊傑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02
傳真號碼 (02)25953624
電子郵件信箱 sso30282@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8/12/05
原公告日 108/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 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 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 納,郵寄時應附該匯 票 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抬 頭「臺北市政府工務 局 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貼足回郵107元, 郵寄封 面註明「購領xxx 招標文 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 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2/11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2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4,1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商應自決標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履約(含星期六、日、國定假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11月29日修頒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或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113100)或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F213100)。 其他證明文件:(1)經環保署(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設備審查技術規範)通過審驗濾煙器型號之核可公文、(2)自「環保署移動污染管制網」(https://mobile.epa.gov.tw/)「環保署核定濾煙器項目與金額」「濾煙器型號」下載列印之濾煙器型錄,濾煙器型號之匹配原則應與加裝車輛排氣量相符。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面取: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至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2樓秘書室(出納室)購領,需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 3.函購: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貼足回郵107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三、【其他】 1.【底價】本案訂底價且公告底價為新臺幣48萬元整。本案底價並不包含環保局補助款,機關驗收後廠商應負責向環保署提出補助款申請,機關於獲得環保補助款後將轉交將補助款項。 2.【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12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12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設施管理科)TEL:(02)2597-3183分機702、FAX:(02)2595-3624;(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5.【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7. 總價決標 8.【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俊傑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02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設施管理科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陳俊傑
聯絡電話
(02)25973183#702
傳真號碼
(02)25953624
電子郵件信箱
sso30282@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8/12/05
原公告日
108/12/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 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 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 納,郵寄時應附該匯 票 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抬 頭「臺北市政府工務 局 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貼足回郵107元, 郵寄封 面註明「購領xxx 招標文 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 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2/11 17:00
開標時間
108/12/12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4,1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指定收款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商應自決標之次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履約(含星期六、日、國定假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採用臺北市政府108年11月29日修頒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或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F113100)或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F213100)。 其他證明文件:(1)經環保署(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設備審查技術規範)通過審驗濾煙器型號之核可公文、(2)自「環保署移動污染管制網」(https://mobile.epa.gov.tw/)「環保署核定濾煙器項目與金額」「濾煙器型號」下載列印之濾煙器型錄,濾煙器型號之匹配原則應與加裝車輛排氣量相符。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面取: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至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2樓秘書室(出納室)購領,需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 3.函購: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貼足回郵107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三、【其他】 1.【底價】本案訂底價且公告底價為新臺幣48萬元整。本案底價並不包含環保局補助款,機關驗收後廠商應負責向環保署提出補助款申請,機關於獲得環保補助款後將轉交將補助款項。 2.【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12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12月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設施管理科)TEL:(02)2597-3183分機702、FAX:(02)2595-3624;(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5.【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6.【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7. 總價決標 8.【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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