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2003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資訊設備及主機房委託維護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朔方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00,000
原始預算
$ 3,975,000
底價金額
$ 3,8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1 - 與電腦硬體安裝有關之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明輝
聯絡電話 (02)25973183#327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資訊室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賴明輝
聯絡電話 (02)25973183#327
傳真號碼 (02)25952589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38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履約期間廠商服務績效良好,原訂履約期限前1個月,累計扣點不超過20點,得就詳細表電腦主機及周邊設備維護、委託資訊服務及電腦教育訓練項目,保留後續擴充1年,預計第2年預算金額為316萬5,000元。2.另保留增購(電腦主機及周邊設備維護3個月、委託資訊服務費3個月、主機房機櫃網路佈線3條、資訊網路插座佈線3條)之權利,除另有約定者外,原有項目其價款依照本契約詳細表所訂價額核計之,擬增購數量將於當年度12月底前通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 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 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 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 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 票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 抬頭「臺北市政府工務 局衛生下水道工程 處」),貼足回郵107元, 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x 招標文件」字樣,並請 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2/09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萬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6年12月底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營利事業 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1)查覆單位及(2)經辦員圖章及(3)該單位有權人員者等三個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面取: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至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二樓秘書室(出納室)購領,需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 3.函購: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貼足回郵107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三、【其他】 1.【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2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2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賴明輝(資訊室)TEL:(02)25973183分機327,FAX:(02)25952589、曾仲寧(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5.【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6.【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7.【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明輝
聯絡電話
(02)25973183#327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資訊室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聯絡人
賴明輝
聯絡電話
(02)25973183#327
傳真號碼
(02)25952589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38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履約期間廠商服務績效良好,原訂履約期限前1個月,累計扣點不超過20點,得就詳細表電腦主機及周邊設備維護、委託資訊服務及電腦教育訓練項目,保留後續擴充1年,預計第2年預算金額為316萬5,000元。2.另保留增購(電腦主機及周邊設備維護3個月、委託資訊服務費3個月、主機房機櫃網路佈線3條、資訊網路插座佈線3條)之權利,除另有約定者外,原有項目其價款依照本契約詳細表所訂價額核計之,擬增購數量將於當年度12月底前通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 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 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 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 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 票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 抬頭「臺北市政府工務 局衛生下水道工程 處」),貼足回郵107元, 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x 招標文件」字樣,並請 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2/09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萬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6年12月底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營利事業 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1)查覆單位及(2)經辦員圖章及(3)該單位有權人員者等三個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面取: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至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二樓秘書室(出納室)購領,需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 3.函購: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貼足回郵107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三、【其他】 1.【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2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2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賴明輝(資訊室)TEL:(02)25973183分機327,FAX:(02)25952589、曾仲寧(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5.【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6.【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7.【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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