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200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內湖污水處理廠暨運動公園清潔及維護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卉昌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50,000
原始預算
$ 4,404,000
底價金額
$ 4,140,000
決標折數
95.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韓宗翰
聯絡電話 (02)87919494#105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內湖污水處理廠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2號
聯絡人 韓宗翰
聯絡電話 (02)87919494#105
傳真號碼 (02)87919746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37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因次年度勞務案未能完成標辦前,得視實際需要展延履約期限,惟期間以3個月(含)以內為限,增購金額為83萬5,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 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 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 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 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 票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 抬頭「臺北市政府工務 局衛生下水道工程 處」),貼足回郵107元, 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x 招標文件」字樣,並請 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6/02/09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0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或機關指定之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1)查覆單位及(2)經辦員圖章及(3)該單位有權人員者等三個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面取: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至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二樓秘書室(出納室)購領,需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 3.函購: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貼足回郵107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三、【其他】 1.【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2.【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2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2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韓宗翰(內湖廠)TEL:(02)87919494分機105,FAX:(02)87919746、曾仲寧(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5.【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6.【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7.【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韓宗翰
聯絡電話
(02)87919494#105
機關代碼
3.79.11.5
單位名稱
內湖污水處理廠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2號
聯絡人
韓宗翰
聯絡電話
(02)87919494#105
傳真號碼
(02)87919746
電子郵件信箱
sso10378@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因次年度勞務案未能完成標辦前,得視實際需要展延履約期限,惟期間以3個月(含)以內為限,增購金額為83萬5,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 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 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 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 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 票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 抬頭「臺北市政府工務 局衛生下水道工程 處」),貼足回郵107元, 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x 招標文件」字樣,並請 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6/02/09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0 14:30
開標地點
本處4樓開標室(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2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秘書室總收發(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或機關指定之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05月13日府工採字第10530006600號函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1)查覆單位及(2)經辦員圖章及(3)該單位有權人員者等三個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面取: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至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二樓秘書室(出納室)購領,需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 3.函購: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貼足回郵107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三、【其他】 1.【底價】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2.【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2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2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韓宗翰(內湖廠)TEL:(02)87919494分機105,FAX:(02)87919746、曾仲寧(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5.【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6.【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7.【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09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0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0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