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3815132#370/265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5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共424萬(按增購月數依比例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預算金額偏低且為避免廠商低價搶標後不完成訂約程序。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後續將出險案件全數辦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總收文室)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0時起至114年12月31日24時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本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H501021財產保險業
1.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營業執照。
2.保險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條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次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二、請詳閱本案各項招標文件,並請依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等文件備妥投標文件。
三、本案公告底價,底價金額為:新臺幣212萬元整。
其他:本處設計單位/人
:品職科/袁晨梵 [電話]:(02)2381-5132#370
(一)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3年12月24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懷寧街109號、電話 23815132、傳真 2388-9199),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3年12月25日以前。
(二)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10日內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懷寧街109號、電話 23815132、傳真 2388-9199),本處將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回復。
(三)公園處廉政平臺專線:02-23815132#309-310、傳真號碼:02-23315519。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