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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474@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總收文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A101011種苗業、A101050花卉栽培業、F101081種苗批發業、F101100花卉批發業、F201061種苗零售業、F201070花卉零售業(以A101011種苗業、F101081種苗批發業、F201061種苗零售業投標者,須同時提供種苗業登記證)【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一、請詳閱本案各項招標文件,並請依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等文件備妥投標文件。
二、本次公告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三、本案公告底價,底價金額為:新臺幣950萬元整。
四、後續擴充(詳投標須知第7點):
保留114年至116年後續擴充1,600萬元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
1.114-115年: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5年3月31日,依原契約單價條件增購(擴充),擴充金額以300萬元為上限。
2.115-116年:後續年度廠商如有意續約,應於114年10月30日前,以書面向機關提出申請續約,續約期間為自115年4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續約金額以1,300萬元為上限。
3.實際擴充金額依機關需求調整。
五、履約期限(詳契約第七條):
1.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或上限金額用罊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2.依植栽培育預約財物採購特定規範第五條規定辦理 。
其他:電話
:02-28616361#238
(一)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4年2月20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電話 02-23815132、傳真 02-23889199),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4年2月22日以前。
(二)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10日內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電話 02-23815132、傳真 02-23889199),本處將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回復。
(三)公園處廉政平臺專線:02-23815132#309-310、傳真號碼:02-23315519。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